弗協調邏輯
弗協調邏輯,是指在這個邏輯系統里,矛盾律和反證法不普遍有效。如此,就引入了一個不一致但卻足道的邏輯系統。弗協調邏輯是人類思維的一個大膽飛躍,它大膽地否定了“矛盾律”的普遍有效性,在系統裡面引入了“不一致”。在這個邏輯系統里,A和┐A可以同時成立。
如果有一種邏輯系統允許A和┐A同 時成立,那么這個系統稱為不一致的。由反證法規則可以推導出,在不一致的系統里,所有的公式都是真的。這種公式全真的系統,我們稱之為“不足道的系統”, 也就是沒有研究價值的系統。如此可以看出,“不一致的系統”(通過反證法規則)一定是“不足道的系統”。那么,我們能不能構造一個“不一致但又足道的系 統”呢?答案是可以的,前提是該系統里不能承認反證法規則。
弗協調邏輯(Paraconsistent Logic),就是這樣一個邏輯系統。在這個邏輯系統里,矛盾律和反證法不普遍有效。如此,就引入了一個不一致但卻足道的邏輯系統。弗協調邏輯是人類思維的一個大膽飛躍,它大膽地否定了“矛盾律”的普遍有效性,在系統裡面引入了“不一致”。在這個邏輯系統里,A和┐A可以同時成立。
科斯塔(N.C.A. da Costa,1929-),弗協調邏輯的開創者,定義了一系列邏輯系統Cn(1<=n<=ω)。在C1系統中,┐(A∧┐A)成立時,歸謬律才成立。在C2系統中,(┐(A∧┐A))∧┐((┐(A∧┐A))∧(┐┐(A∧┐A)))成立時,歸謬律才成立。如此類推,可以定義到C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