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建築給水系統
建築給水系統按供水對象和要求可以分為生活給水系統、生產給水系統、消防給水系統和聯合給水系統。建築給水系統主要由引入管、水錶節點,給水管網,配水或用水設備以及給水附屬檔案(閥門等)5大部分組成。建築給水系統的給水方式即建築內部的給水方案,是根據建築物的性質、高度、配水點的布置情況以及室內所需水壓、室外管網水壓和水量等因素決定的。常見的給水方式有以下幾種:直接給水方式;設水箱或水泵的給水方式;僅設水泵(或水箱)的給水方式;氣壓給水方式;分區給水方式。此外,還有一種分質給水方式,即根據不同用途所需要的不同水質,分別設定獨立的給水系統。
建築排水系統
建築排水系統是排除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和生產建築內的污水。建築內部的排水系統一般由衛生器具或生產設備的受水器、排水管道、清通設施、通氣管道、污廢水的提升設備和局部處理構築物組成。建築內部的排水系統按排水立管和通氣管的設定情況分為單立管排水系統、雙立管排水系統和三立管排水系統。建築排水系統所排除的污水應滿足國家相關規範、標準規定的污水排放條件。
建築給排水系統的組成
給水系統組成
建築內部給水與小區給水系統是以建築物內的給水引入管上的閥門井或水錶井為界。典型的建築內部給水系統由下列幾部分組成:(1)水源:指市政接管或自備貯水池等。(2)管網:建築內的給水管網是由水平或垂直乾管、立管、橫支管和建築物引入管組成。(3)水錶節點:指建築物引入管上裝設的水錶及其前後設定的閥門的總稱或在配水管網中裝設的水錶。(4)給水附屬檔案:指管網中的閥門及各式配水龍頭等。(5)升壓和貯水設備:在室外給水管網提供的壓力不足或建築內對安全供水、水壓穩定有一定要求時,需設定各種附屬設備,如水箱、水泵、氣壓裝置、水池等升壓加貯水設備。(6)室內消防給水設備:建築物內消防給水設備有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自動噴水滅火設施。(7)局部給水處理設備:當建築物水源水質達不到使用要求時,需設定局部給水處理設備,包括沉澱、過濾、軟化、消毒設備等。
排水系統的組成
完整的排水系統一般由下列部分組成:(1)衛生器具或生產設備受水器:用來承受用水和將用後的廢水排水管道的容器。(2)排水管:由器具排水管(含有水彎)、橫支管、立管、總乾管和排出管組成,作用是將污(廢)水迅速安全地排出室外。(3)通氣管:使排水管與大氣相通的管道,作用是調節排水管內氣壓,保證排水通暢。(4)清通設備:用於疏通管道,有檢查口、清掃口、檢查井等。(5)污中提升設備:當建築物內污水不能自流排到室外時,應設定提升設備,如污水泵。(6)污水局部處理設施:當生活、生產的污廢水不允許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水體時只應設定局部處理設施,有沉澱、過濾、消毒、冷卻和生化處理設施等。
給排水系統的任務
給排水系統的任務主要滿足建築生產、生活用冷水、熱水及排水要求,以及對排放廢水進行處理及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