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全 縣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二)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根據縣委、縣政府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統計調查項目,負責管理和協調各部門制定的統計報表和統計標準。
(三) 根據國家和省、市統計局的部署,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的周期性普查和各項專項調查,組織協調全縣性的社會經濟專項調查,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部門的統計工作。
(四) 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統計標準,審查各部門的統計調查方案和統計報表,負責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資料庫系統的網路管理,組織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
(五) 收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學進步和資源環境等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為縣委、縣政府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諮詢建議。
(六) 統一審定、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七) 協助各部門管理好統計專業職務人員的調動和鄉鎮統計助理的配備。
(八) 管理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統計普查中心。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九) 負責全縣統計人員從業資格的核准、統計教育、統計培訓工作。
(十) 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管理機關行政工作;政務信息傳遞與反饋以及文秘工作;資料管理、保密工作;統計學會的科研工作、統計刊物的征訂工作;局領導交辦的一切事務工作及網站建設和網路管理工作。
二、 業務股
負責研究、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上報統計數據;管理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和統計諮詢,對各專業的統計數據進行深加工,定期整理、編輯和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和統計公報;做好綜合平衡統計工作,準確及時地完成報表任務。
(一)、工業交通統計
研究、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企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工業、運輸、郵電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工業企業的能源統計數據;負責對全縣工業、運輸、郵電企業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行業統計工作的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定期監測預報及巨觀經濟問題調查分析工作。
(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研究、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的統計數據;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業統計基礎工作;歸口管理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有事業統計,並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業的統計分析。
(三)、人口和就業統計
研究、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數據及R&D資原的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縣人口和勞動統計的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貿易外經服務業統計
研究組織實施批零、貿易企業、餐飲企業、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批零、貿易業企業和餐飲業、服務業經營活動及全行業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組織指導批零、貿易業、餐飲業、服務業統計的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
(五)、農業統計
研究,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制度,準確、及時地蒐集整理提供全縣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活動統計監測工作;搞好農村經濟的監測預報和調查研究分析工作。
三、 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統計調查審批、統計登記審批、統計從業人員資格初審和統計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各專業人員檢查處理違反統計法委法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