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廣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屬廣豐縣人民政府職能機構,內設辦公室、投資股、農經股、交通能源股、財貿外經股等職能股室。共有幹部14人。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調查了解計畫的執行情況並對經濟運行情況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研究提出全縣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措施;貫徹國家、省、市“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建議”,審批(核准或備案)和上報審批(核准或備案)全縣投資項目。
(三)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扶助老區、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出城鎮發展戰略。
(四)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引導資金投向;引導民間投資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審批(核准或備案)和上報審批(核准或備案)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基建項目;參與協調縣重點工程建設。
(五)組織編制全縣利用外資和引進縣外資金的中長期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項目的篩選、論證工作;分析市場供求情況,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六)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