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

我中心原是廣東省楊村福利院附屬農場,1987年10月,省民政廳決定,將廣東省楊村福利院分為三個平行的獨立單位,廣東省楊村社會福利院附屬農場改建為廣東省楊村安置農場,成為經濟獨立的事業單位。1988年4月,廣東省編制委員會決定,在省楊村安置農場設立廣東省樟木頭收容中轉站楊村分站,即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為省民政廳直屬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2000年6月省民政廳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省楊村安置農場和省樟木頭收容中轉站楊村分站更名為“廣東省楊村收容站”,副處級事業單位。2003年10月由於收容政策的改變,廣東省楊村收容站改建為廣東省楊村救助安置站,副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0名,人員經費由省財政核撥。主要任務:負責粵東、粵北地區部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部分戶籍不清的老年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安置工作;負責現有安置人員的撫養、管理工作;負責深圳、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東莞、潮州、揭陽等市及所轄市、縣救助的(外省救助通知我省接回的屬以上市戶籍)受助人員中沒有自主返鄉能力的殘疾人和其他行動不便者的跨省接送和安置工作。2011年3月,由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廣東省楊村救助安置站更名為“廣東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公益一類,正處級。主要任務:承擔粵東及粵北地區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安置和跨省接送任務;承擔現有安置人員的管理工作。核定事業編制8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近年來,在省民政廳黨組的正確領導及各處室的大力支持和全體幹部職工的群策群力下,我們嚴格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救助方面的法規政策積極開展救助管理和安置服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確保了我中心救助管理和安置服務工作的正常有序運轉,2003年至2010年底,我中心共救助2113人次,其中跨省市接送418人次,通過採取形式多樣的查詢方式使求助人員有1551人已依法返鄉,找到自己的親人,回歸率達到了87%。目前長期滯留安置的人數為144人。
在我中心領導和全體工作人員的努力下,我們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級的肯定,我中心分別於1999年被評為廣東省民政廳直屬機關先進單位;2000年被評為廣東省民政廳直屬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2001年被博羅縣人民政府評為(1996年至2000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2005年被評為廣東省民政廳直屬機關先進單位;2007年被評為廣東省民政廳直屬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2008年被民政部評為2008年奧運會、殘運會舉辦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09年被評為廣東省民政廳直屬機關先進單位;2010年被民政部表揚為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舉辦期間救助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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