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曉明,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聯繫市交投集團工作。
•·局黨組成員、調研員:張德坤,負責改革創新、交戰、法制、行政調解、綜治、防邪、掃黃打非、婦女兒童(含計畫生育)、共青團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市交戰辦,局政策法規科、婦委會、團委。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曾祖軍,負責城鄉交通運輸管理、現代物流業、智慧型交通(信息化)、節能減排、旅遊、雙擁、城鄉環境整治及創建活動,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行政審批、人事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市運管處、寧祥集團、運輸協會、公路學會,局規劃建設科、運輸管理科、人事科、科技教育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興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武林,主持市郵政管理局全面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永鋒,負責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安全、收費管理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公路處(路政支隊)、收費處,局安全監督科、規劃建設科。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蔣宇峰,負責規劃、項目工作,信訪維穩,區域合作,招商引資,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程(項目)招投標,高速公路建設推進,工程設計、質量監管、造價管理工作以及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規劃建設科、財務審計科,信訪接待室,局科技教育科、造價站,市交通質監站、公路勘察設計院。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偉,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幹部作風建設、行業糾風、治理“三亂”、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等工作。協助局長聯繫績效(目標)考核、精神文明、行政效能、後勤服務、機要、保密、檔案、提案議案辦理、史志年鑑、宣傳、信息調研、黨(政)務公開、中心組學習、統戰、民族宗教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聯繫局辦公室、運輸管理科。
•·局黨組成員:劉偉,主持市運管處全面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黨組成員:柳維波,主持市公路處全面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局黨組成員:周進才,主持市航務(海事)局全面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調研員:鄭朝貴,協助局長分管扶貧幫困、民生工程;指導局直基層工會、文體活動組織開展等工作;做好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繫局規劃建設科、工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科牌子)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機要、督查督辦、信訪、宣傳、接待、綜治、維穩、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起草局的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的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和資產、財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本系統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調研交通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效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交通特許經營企業的行業管理。
(三)建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省交通建設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市重點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的審查,監督管理交通建設招投標工作和建設項目實施工作;指導、監督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造價管理、契約管理,組織全市公路、水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運輸管理科
制訂全市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及中長期計畫;負責客運運力投放監督工作;負責車站、碼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水路客貨運輸秩序監督管理;負責客貨運輸企業、車站、維修企業、造船企業、駕校經營行為監督管理;負責道路、水路重點運輸的監督協調工作;負責交通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督查督辦和目標管理工作。
(五)安全監督科(掛應急辦公室牌子)
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源頭(客貨運輸企業、車站、維修企業造船企業、駕校)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重大安全隱患整治;負責對危橋險路和水上交通重大隱患的認定及治理工作;負責水陸運輸安全事故搶險預案的制定;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搶險的組織實施;負責對危險品水陸運輸監督管理;負責水陸運輸安全事故統計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
組織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政策和規劃;制定年度科技項目計畫;組織實施交通科技項目、科研合作項目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組織科技成果鑑定、評審、推廣工作,培育交通行業科技市場;管理交通行業標準、計量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交通系統科技開發工作和交通工程運輸科技科研項目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擬訂行業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指導全市交通行業在職培訓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七)財務審計科
組織制定全市交通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行業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監督;監督管理全市水陸幹線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使用;負責籌集交通建設資金;管理交通規費、交通建設資金、專項資金等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和交通系統審計工作。
(八)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行業專業技術幹部、技術工人培訓考核工作;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指導交通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和指導機關與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九)廣安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起草全市交通戰備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規劃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市內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協助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擔負搶險救災等突發事件的暢通保障任務;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制定和實施全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負責全市國防交通科學技術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市鐵路、交通、郵電等部門及各區市縣的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市國省幹道收費公路和重點公路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核准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科技開發。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