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發

廖元發

廖元發,字可貞,號含章,山東東平人。清順治九年壬辰科進士,歷任陝西延安府清澗縣令、工部虞衡司主事等。誥授“奉直大夫”。

任職清澗期間,對清代初期清澗縣的縣治民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歷史貢獻;入京任職工部期間,對黃淮地區及運河地區的河患治理及漕務亦有重要貢獻。

人物生平

廖元發,字可貞,號含章,山東東平人。生於明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十月初八日亥時,卒於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閏三月二十五日戌時,歷經明清兩朝六代,享年七十四歲。

清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八月秋闈,首次參加辛卯科正科鄉試,考中舉人。

清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三月春闈,首次參加壬辰科正科會試,考中進士, 卯辰聯捷。三月二十四日參加殿試,三月二十八日中榜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清順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任陝西延安府清澗縣令。

清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任丁酉科陝西省同考試官。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加一級。

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奉旨欽差提督淮揚道兼理漕務。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病逝於任上。

誥授“奉直大夫”,其父一純誥贈“奉直大夫”,母親馬氏誥贈”宜人”,元配王氏誥贈“宜人”。

主要成就

科舉考試

廖元發是東平州在清朝期間的第一位進士,直至七年後的順治十六年己亥科,東平州才再有進士出現。且因順治八年辛卯科鄉試中舉人、順治九年壬辰科會試中進士,更是屈指可數的聯捷進士。

全國範圍內,廖元發是清朝科舉史上第一位廖姓進士。

出仕清澗

清順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廖元發出任陝西延安府清澗縣令。

清澗地處邊關,自然環境貧瘠,歷史上長期動盪不寧,尤其是明末清初,更是兵匪禍連、民不聊生。廖元發到任清澗時,距清朝從李自成手中收復清澗縣僅十年,整個縣治早已千瘡百孔,百廢待舉。從後世歷代《清澗縣誌》第一編“大事記”可見一斑:自清順治二年收復清澗後至乾隆八年、歷經三朝百年期間,清澗的大事中關於縣治民生的“好事”僅僅只有兩件:

一是 “順治十二年至康熙二年,知縣廖元發建常平倉”;

二是 “順治十八年四月,廖元發重修的《清澗縣誌》刊印行世”。

清朝初期,一個不可迴避的客觀事實是:中央政府對清澗縣及其附近地區的統治實際上是極不穩定的(順治六年,仍有舉兵反清、連克延安清澗等19州縣之局勢。直到康熙十四年,居然仍有反兵攻克清澗縣城、知縣被擒之事),當地的民心所向也顯然與清廷背道而馳(順治六年,當地有秀才帶頭剃髮以示歸順清廷、休養生息,竟被族人處死)。

在此局面下,作為基層主政官員,廖元發在清澗任職的早期階段,專注於恢復社會穩定、與民休養生息。如:在財政收入極其窘迫的情況下,首建“常平倉”並堅持了完整的八年;在匪禍反兵環伺的情況下,全力修復被毀城垣,累計修復25處,恢復縣城完整功能;為穩固基層政權,力主修通驛路修建驛站;為扭轉民風、教化民心,重新修建文廟學宮、關廟、烈女祠等文化設施,甚至自掏俸祿資助建設,等等。這一系列標誌性措施,極大程度穩定了清澗的基層政權和民生民心,清澗縣由“亂”轉“治”由此發端。

清澗縣由於連年兵禍,舊縣誌“兵燹之後,殘編毀於蠹魚,梨棗付之回祿,版籍弗存,考衷何由”。在縣治初成、民生初定之後,廖元發即著手準備修志工作。廣泛查證收集史料、尋訪當地大儒名士,“乃進博士弟子員與士大夫而謀焉”,經多年努力,終匯為四卷七目成書(分地理志、建置志、祠祀志,田賦志、職官志、人物誌、選舉志等),“直書厥事,不飾浮誇,稽其民生之繁耗,土地之廣狹,風俗之淳漓,物產之饒歉,貢賦之增損,吏治之得失,人文之振靡,爛然明備,確乎有據”。

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清澗縣誌》付梓刊行,史評:“上之朝廷為實錄,垂之奕世為信史”,“是邑之志,史之權輿也”。

廖元發所修的這部順治版《清澗縣誌》,是已知存世最早的關於清澗縣的完整地方志,也是與清澗的社會歷史文化相關最早的系統性歷史文獻。後續歷代續修縣誌,均大量直接引用廖元發所修內容,即便以現代史學研究的視角考察,該版縣誌在同時代同規模的地方志中亦屬上乘之作。最早刻印本原藏於京師圖書館,現作為古籍善本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和陝西省圖書館。2013年被陝西省人民政府列入陝西省第一批珍貴古籍名錄。

廖元發主政清澗八年後,“以政最,各憲司列諸薦牘,行取入京,升工部主事。去之日,里民遮道挽留者數千人,百姓立石紀其德政”。

進京任職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廖元發奉調京城,入職工部,任虞衡司漢人主事。任職期間兢兢業業,京察優異,獲加一級職銜。

康熙朝《實錄》記載:康熙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淮河大決口導致大災(見“十五年六月,漕運總督帥顏保疏報”)。此次巨災引起朝廷及康熙帝本人的高度關注,以至於事過五個多月後,仍諭旨各部,並特別派遣工部尚書、戶部侍郎等組成“工作組”前往調查治河工程迄無成效的原因、以及應對之策(見“十五年十月,諭吏部,今年淮揚等處,堤岸潰決、淹沒田地,關係運道民生……”)。廖元發作為工部主事官員,一併隨同奉旨欽差前往淮揚等地,負責一線巡視併兼理漕運事務。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病逝於任上。誥授“奉直大夫”。

貢獻鄉土

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廖元發應邀為時任東平知州張承賜所修《東平州志》寫序。該版《東平州志》共4卷,可惜未待刊行即已“卷帙散失”,但廖元發所撰《東平州志序》卻被完整保存流傳。

康熙十九年,時任東平知州張聰重修《東平州志》,此版本中,將廖元發撰寫的《東平州志序》作為正序,編錄冊首、付梓發行。自此之後的歷代東平地方志中,本序文都被完整記載流傳。

現存最早的東平地方志是康熙十九年的版本,而該版志書的正序,是沿用康熙十二年《東平州志》的序文,即廖元發所撰寫的《東平州志序》。換言之: 廖元發所撰寫的《東平州志序》,是 現存已知最早關於東平地方志的歷史文獻。

為賢達或英雄人物樹碑立傳以示頌揚、傳之後世以弘揚正氣,也是古代士大夫回報故鄉的一種方式,廖元發也不例外。乾隆版《東平州志》中收錄了《李將軍德垂百世碑記》,此為廖元發在康熙十二年時為當時東平的英雄人物李朝寶撰寫的碑記。文中用大量篇幅詳細記載了清初東平州及魯西南地區社會動盪和民生苦難的真實狀況,是被國內近代史及民間史學界研究者所關注的重要史料。

在各地歷代紀念鄉土賢達的碑文中,大都存在一味粉飾史實的現象,對官方當局更是曲意逢迎、粉飾太平,生怕有讓當局難堪的文字流傳後世。但也有不懼是非、仗筆直言之作,例如,這篇《李將軍德垂百世碑記》中有如下文字:

“……茲值國朝伊始,……流離者始得還鄉,奔走者方知有家。最可惜者,凶荒之後,田野荒蕪、滿目蓬蒿,有食草粒者,有食樹皮者,更有食人肉者,因而土寇蜂起,……”

文中所寫的正是當時的“國朝”,寫此文時廖元發本人已擔任“國朝”京官多年。能不避官場忌諱、直筆當時民間慘狀、並更指出民不聊生的社會現實才是導致 “土寇蜂起”的原因,可見作者正直為人、良知治史的風範。

個人作品

史志類

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修《清澗縣誌》。

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撰《清澗縣誌序》。

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撰《東平州志序》。 等等……

詩文類

清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撰《重修文廟碑記·清澗縣》。

清順治十五年左右,撰《石台寺·五律》。

清順治十五年左右,撰《重建烈女祠碑記》。

清順治十八年左右,撰《和孝廉白壽宸虛受堂韻》。

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撰《李將軍德垂百世碑記》。 等等……

軼事典故

綜觀許多地方志的編修者自作序文,可以發現其風格大都是謹小慎微、畢恭畢敬,甚至曲意迎合。文如其人,作為封建時代的地方官員,其為官做事的風格也大抵如此。但在順治十八年版的《清澗縣誌》里,廖元發的自作序文《清澗縣誌序》則恰恰表現出了完全不同的另一面。該序文中有如下文字:

“……欲授之梓,旋承大方伯陳公纂修通省不遺於清,屢捧檄催,爰錄冊。而上之人曰:“省有志矣,茲何庸贅!”余曰:“否。省志其要,清志其詳,辟如身之有臂,臂之有指,大小雖殊,血脈流貫,無少間也。語不云乎:海為百穀之王,支流余派,亦自成渠;泰為群岳之宗,寸壤卷石,亦自為壘。清雖彈丸黑子,職方氏之所不遺,則星拱棋置,以翊全秦之盛,以成一邑之觀者,豈贅龐也哉!”余故付之剞劂氏,……”

當年在重修《清澗縣誌》之時,正逢時任陝西省布政使主持全省通志,其下轄延安府之清澗縣當然也在其列。而就在修縣誌之時,廖元發卻遭當時頂頭上司斥責,大意是“現在省里已經在修全省通志了,你又修縣誌完全是多此一舉!”

遭此斥責,時任清澗縣令廖元發沒有慌亂退縮、更沒有唯唯諾諾,相反,不但以一個“否”字回答彰顯慨然正氣,更是以身體臂膀手指 “血脈流貫無少間也” 和 “百穀之王、全秦之盛” 引經據典深加反駁,甚為精彩。由此,為清澗縣留下了迄今為止最早的完整的地方志,這是清澗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貢獻。

尤其是在其修成付梓的縣誌序文中,敢於將此事的緣由始末一一照錄、使之留諸史冊,正直文人應有之風骨躍然紙上。中國古代傳統士大夫的家國情懷,發端於聖賢經典,經篳路藍縷之不懈踐行,終歸於史冊民聲。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