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淺,是指船舶在停泊時,因潮水或裝載的原因,引起船舶吸底現象,使船座落於水底造成的損失,以及船底與水底摩擦而又未擱淺所造成的損失。
擱淺,是指船舶在航行或錨泊中遭受意外造成船底與海床或淺灘緊密接觸,使之無法航行,處於靜止或搖擺狀態,並造成船體損壞或停航十二小時以上。
二者的共同點在於:都是船底與水底相接觸,使船舶無法正常移動。
二者的區別在於:
(1)船底與水底相接觸的原因不同:擱淺的原因是,船舶遭受意外,如船員駕駛疏忽、大風、水底變遷等,事故發生的原因具有不可預見性。座淺的原因是潮汐的變化或裝載不當,如超載,因此座淺的原因具有可預見性。
(2)事先船舶狀態不同:擱淺之前,船舶處於對地運動狀態,如航行、走錨。而座淺之前,船舶是處於停泊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