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制定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和國有自裁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相應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政府債務,組織參加縣政府債務的談判與磋商,並草簽有關協定。
三、百年之縣級年度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決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申報及審批工作。
四、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五、負責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擬訂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管理監督公物拍賣、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負責縣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和使用。負責全縣企業財務制度的制定、監督和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六、負責全縣農業稅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七、擬訂全縣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縣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八、擬訂和執行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和財政監督。
九、參與全縣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訂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十、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組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培訓,組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種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負責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
十二、制定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 王錦洲 |
副局長 | 程 彥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彭中原 |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 劉慶華 |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 全應明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倪建超 |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 馬新立 |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