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開展全市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本機關行政處罰案件核審、聽證;組織、協調及辦理本機關的錯案追究、行政賠償案件;承擔本機關行政複議案件的組織及受理等有關事宜;組織本機關訴訟案件應訴等有關事宜;全市系統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申報。
人員組成
劉玉平科長
1、責科內全面工作,指導全市系統法制工作。
2、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執法監督,負責全市執法證件
的管理。
3、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案件核審、案件聽證工作。
4、組織辦理行政複議、協調應訴和賠償有關工作。
劉 寧 副科長
1、協助科長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2、承擔同級案件核審工作,協助組織行政處罰案件聽證。
3、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有關業務。
4、辦理系統法制機構和執法人員資格審核、申報、證件發放
等。
5、負責檔案收發、歸檔;統計報表、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