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主要職責受貴港市人民政府委託,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制定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發展規劃及各項優惠政策,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轄區工業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建設相關報批手續;(三)負責轄區內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項目的組織協調、服務及管理工作;(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工業園區內的全面管理;(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編報並組織實施園區各項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和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的立項、設計、預算、招投標、工程管理、竣工驗收、決算等工作;負責園區各項基礎設施成果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工業園區管委會自身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工作;負責入園企業的用地選址定點工作,協助縣國土資源局做好征、供地工作;協助縣規劃部門做好工業園區規劃管理工作;協助縣環保部門做好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協助縣水電部門做好工業園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各種桿線、建(構)築物的拆遷工作;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等項目資料的收集和檔案的管理工作。 負責為入園企業辦理各種相關證照,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快速辦理;負責編制工業園區產業政策,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為入園企業免費代辦工商、稅務登記及規劃、土地、報建等手續;做好入園企業投產前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入園企業投產後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為工業園管委會融資,草擬編制融資方案,做好城投公司貸款的材料組織和報批工作,編制用款計畫按要求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整理融資所需各種資料並上報金融機構,協調金融機構完成融資評審並放款;負責園區閒置企業、資產的經營及管理,負責園區土地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園區項目用地的報批、土地徵用及房屋拆遷等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通知》(貴編〔2011〕32號),設立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按相關程式報批),相當正處級。由平南縣委、縣政府代管。主要職責
受貴港市人民政府委託,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發展規劃及各項優惠政策,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轄區工業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建設相關報批手續;
(三)負責轄區內工業園區的招商引資項目的組織協調、服務及管理工作;
(四)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工業園區內的全面管理;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內設3個職能科(室):辦公室
組織協調管委會日常工作;督查、督辦管委會決定的重要事項;綜合協調各科(室)的有關工作;負責收發文辦理工作;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檔案、新聞宣傳、信息、保密、制度建設及有關檔案起草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工委的日常黨務工作、紀律檢查日常工作;負責為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入工業園區企業提供車輛、會務、文印等綜合性後勤服務;負責工業園區管委會的安全保衛、接待及管委會會議室內部管理及行政服務性資產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工業園的財政和國有資產;負責上級撥給的專項經費和其他資金的管理;負責編制並執行財務計畫、預算、決算及日常財務工作;負責工業園區人事工資、職稱評定及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工業園內企業的安全生產、消防、環衛、安全保衛及突發事件的檢查監督和事後工作;負責工業園各企業的聯絡和有關工作的布置和檢查工作。規劃建設管理科
負責工業園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詳細規劃的規劃設計,並報縣委、縣政府審批,按審批後的方案組織實施。負責編報並組織實施園區各項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和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建設的立項、設計、預算、招投標、工程管理、竣工驗收、決算等工作;負責園區各項基礎設施成果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工業園區管委會自身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工作;負責入園企業的用地選址定點工作,協助縣國土資源局做好征、供地工作;協助縣規劃部門做好工業園區規劃管理工作;協助縣環保部門做好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工作;協助縣水電部門做好工業園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工業園區各種桿線、建(構)築物的拆遷工作;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等項目資料的收集和檔案的管理工作。招商服務和融資科
負責園區內產業發展戰略和有關配套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入園企業、項目的初步審查,並提出安排計畫;負責產業園基本建設項目契約、章程及其他前期工作文稿的草擬、報批和審查;指導和管理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備案工作,加強與區外的經濟技術合作交流;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各類展會的策劃、組織、實施工作;統一承辦各類招商活動的項目洽談、組織簽約和成交項目的跟蹤落實工作,參與起草招商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起草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建議書、科研型研究報告;協助來園區投資的客商辦理項目審批立項、開工建設等相關手續;負責進園項目的謀劃、考察、論證、立項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契約、章程的審查、批覆或轉報工作;做好對入園項目的跟蹤服務,協助項目單位辦理各項手續;負責園區企業日常監管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工作; 負責為入園企業辦理各種相關證照,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快速辦理;負責編制工業園區產業政策,報縣委、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為入園企業免費代辦工商、稅務登記及規劃、土地、報建等手續;做好入園企業投產前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入園企業投產後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為工業園管委會融資,草擬編制融資方案,做好城投公司貸款的材料組織和報批工作,編制用款計畫按要求組織實施;協調相關部門整理融資所需各種資料並上報金融機構,協調金融機構完成融資評審並放款;負責園區閒置企業、資產的經營及管理,負責園區土地的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園區項目用地的報批、土地徵用及房屋拆遷等工作。人員編制
平南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人員編制納入平南縣管理,核定事業編制10名(含工勤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其他人員實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