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常州市戚墅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能調整劃入的職能:
(一)原由區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能。
(二)原由戚墅堰公安分局承擔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
二、常州市戚墅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對策、措施和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和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配合上級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區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定安全生產工作對策、措施,組織、指導和督促工礦商貿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標準。
(三)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定期分析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在本地區的推廣和套用。
(十一)協調、監督有關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工作。
(十二)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 承辦區政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常州市戚墅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2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組織、協助機關辦公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政策法規信息;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在本地區的推廣套用;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相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監督管理科
組織起草全區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負責受理安全生產方面的民眾舉報、投訴並監督辦理;組織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演練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安全事故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對全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督工作;配合上級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除危險化學品外)相關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許可證的發放審查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相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