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

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

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79年4月19日,成立之初,戚墅堰區法院辦公地址臨時設在戚墅堰成濟路15號(原戚墅堰區人民政府大院內),下設辦公室、刑事審判庭和民事審判庭三個部門。1984年1月法院搬遷至成濟路41號,與戚墅堰區人民檢察院共同使用一幢辦公大樓。

“戚墅堰區法院先後分別被常州中院、江蘇省高院榮記集體三等功、集體二等功。”

機構職責

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一審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受理和審判申訴、再審案件,受理對本院審結的已經生效的各類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的申請執行的執行案件,受理行政機關對已經生效的裁決書的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接受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和交辦案件的審理工作。通過審判活動,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公民個人及其它組織的財產安全。

發展歷程

1979年4月19日,常州市革命委員會同意常州市衛東區在內的四個區設定人民法院,常州市戚墅堰區法院由此成立。成立之初,戚墅堰區法院辦公地址臨時設在戚墅堰成濟路15號(原戚墅堰區人民政府大院內),下設辦公室、刑事審判庭和民事審判庭三個部門。

1984年1月法院搬遷至成濟路41號,與戚墅堰區人民檢察院共同使用一幢辦公大樓。

1994年1月搬遷至常州市戚墅堰區圩墩路38號。

機構設定

機構

常州市戚墅堰區法院下設政治處、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行政裝備科以及法警大隊等內設機構21個。

人員有機構成

全院現共有幹警56人,其中行政編制46人,事業編制10人,其中院領導6人,審判員18人,助理審判員6人。全員幹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含專項培訓)44人,占78.6%,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含在職碩士研究生)11人,占19.6%。

法院建設

指導思想與工作精神

法院工作指導思想 法院工作指導思想

近年來,戚墅堰區人民法院堅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作為工作的基本任務,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為工作的根本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努力實現“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不斷加強建設現代化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推進平安戚區、法治戚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陪審員培訓

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 常州市戚墅堰區人民法院

“2014年8月20日,我院召開了新任人民陪審員任命暨培訓大會,王洪成副 院長宣讀了區人大對新任的24名人民陪審員的任命決定.院長宋文良對新任的人民陪審員頒發了任命證書.隨後宋文良院長對新任的人民陪審員進行了法官職業道德等內容的培訓。”

所獲榮譽

戚墅堰區法院先後分別被常州中院、江蘇省高院榮記集體三等功、集體二等功,被江蘇省高院評為“人民滿意的法院”,被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2007-2009年度江蘇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