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為認真踐行的黨的民眾路線,進一步轉變作風,改進工作方式,促進工作重心下移,提高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科學決策水平,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詳則
第一條總體要求。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和省、市委的相關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不斷提高做好新形勢下民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第二條調研主體。
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班子成員;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領導幹部;縣級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條調研範圍。
全縣鄉鎮(街道)、農村、社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等各領域全覆蓋。
第四條調研內容。
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部署,結合本單位本部門階段性工作重點,研究確定調研主題及內容,自主設計調研路線,安排調研時間,明確調研目的、內容及方式方法。調研內容既要突出主題,又要統籌兼顧,注意“打捆”開展工作。各單位各部門每季度確定1-2個隨機調研內容開展調研。
第五條調研任務。
把隨機調研作為抓工作落實的具體抓手,作為推進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縣處級領導幹部每年調研要覆蓋5個以上鄉鎮(街道)、15個以上農村(社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每年撰寫調研報告不少於2篇。鄉科級領導幹部要結合職能職責和掛鈎聯繫工作,每年深入基層調研不少於10個以上基層一線單位或村(社區),每年撰寫調研報告不少於1篇。
第六條調研方式。
採取“先沉下去、再浮上來;先了解情況,再交換意見”的方法,根據事先確定調研方案和路線,先深入第一現場,採取實地走訪、查閱資料、民情懇談、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情況,原汁原味地記錄第一手資料,掌握真實情況、聽取民眾真實想法後,再與相關單位核實情況、交換意見,與基層幹部共同商量改進工作的辦法措施。要堅持把隨機調研與中心工作、業務工作、督查工作、專題調研相結合,多到困難大、矛盾多、情況複雜、貧困偏僻的地方,既要進村入戶,更要深入田間地頭、廠礦車間、學校醫院。
第七條紀律要求。
堅持領導帶頭,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有關規定,禁止安排迎送和宴請,厲行節約、廉潔辦事。堅持不打招呼,不搞陪同,一桿子插到底。輕車簡從,每次調研原則上不超過1車3人。提倡吃住在村(社區)、基層食堂或農戶家,食宿自理或據實交納食宿費,禁止收受禮金禮品。合理安排調研時間和地點,不影響所在單位日常工作,不集中或輪番到同一個點、一條路線,防止扎推調研、無人調研現象發生。
第八條成果套用。
隨機調研後要對重點工作進行分析評估,看政策和決策部署是否符合實際、是否科學可行、是否落實到位、是否變形走樣。評估後要形成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要注重量化分析,用事實和數字說話,對存在的問題,要深挖根源,找準癥結,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要採取適當的方式向當地黨(工)委和主管單位反饋調研情況,對做得好的進行通報表揚,在面上推廣做法經驗;對做得不好的要發整改通知,限時整改並上報整改情況,並適時進行回訪督查。每年年底前,各級領導幹部要將本年度《師宗縣領導幹部隨機調研情況統計表》和調研報告一併報縣委組織部備查,隨機調研情況將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