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防護要求(代替GBZ117-2006)解讀

一、標準的重要意義 二、標準修訂的相關背景情況

一、標準的重要意義

 射線探傷(又稱工業無損探傷)在機械製造、石油、化工、冶金和造船等工業方面的套用非常廣泛,是檢查金屬或非金屬物體內部缺陷的主要方法之一。

X射線探傷作業方式有固定式和移動式X射線探傷。前者是被檢物體在專用探傷室內進行X射線透照檢查,探傷室的防護牆具有一定禁止射線的作用。後者是用移動式或攜帶式X射線探傷裝置在室外、生產車間或安裝現場對物體進行X射線透照檢查,防護條件較複雜。使用單位視被檢物體的類別、規格等工作條件選擇採用固定式或移動式X射線探傷作業。工業X射線探傷使用的曝光條件相對較高,管電壓可達數百千伏、管電流一般使用5毫安,其輻射輸出劑量較大,人員若接受主射線束的照射會引起急性輻射損傷,特別是移動探傷作業,由於受到現場條件的影響,可能會造成工作人員和附近公眾接受較高的輻射劑量。

隨著工業的發展,從事探傷的人員越來越多,涉及的探傷場所也越來越多,因此出台該標準以規範X射線探傷作業的放射防護、監督與管理,對放射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與輻射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對於促進我國機械、石油、化工、冶金與造船等工業的發展,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也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標準修訂的相關背景情況

 本標準是為適應工業探傷技術的發展和輻射防護新要求,規範工業X射線探傷的放射防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標準對《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衛生防護標準》(GBZ117-2006)進行的修訂。

在修訂過程中,主要參考了IAEA SAFETY STANDARDS SERIES No. SSG(Specific Safety Guide)-11《Radiation Safety in Industrial Radiography》(2011)的相關內容。同時在相關條文中也引用了《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範》(GBZ 128-2002)、《工業γ射線探傷放射防護標準》(GBZ132-2008)的相關內容。

三、指標的解讀

  3.1 標準內容結構

原標準共5章4個附錄,修訂後的標準共6章。標準內容結構對照表見表1。

表1標準內容結構對照表

GBZ117-2006 《工業 X 射線探傷放射衛生防護標準》 GBZ117-2014 《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防護要求》
1範圍 1範圍
2術語和定義 2術語和定義
3X射線探傷裝置的放射衛生防護要求 3工業X射線探傷裝置放射防護的性能要求
4X射線探傷作業場所的放射衛生防護要求 4工業X射線探傷室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
5工業X射線現場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
5放射防護監測與評價 6放射防護檢測
附錄A:X射線現場探傷作業控制區與監督區的確定 ---
附錄B:X射線防護材料半值層 ---
附錄C:檢測原始記錄 ---
附錄D:泄漏射線空氣比釋動能率測試位置示意圖 ---

3.2 主要修改的內容

 本標準與GBZ 117-2006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由《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衛生防護標準》改為《工業X射線探傷放射防護要求》;

——第2章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工業X射線CT探傷的定義;

——增加了第3章中X射線探傷裝置的檢查、維護的內容;

——修改了原標準第4章工業X射線探傷作業場所的放射衛生防護要求,將其分為第4章工業X射線探傷室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和第5章工業X射線現場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兩部分內容;

——第5章工業X射線現場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增加了5.2 X射線現場探傷作業的準備、5.3 X射線現場探傷作業安全警告信息、5.5 X射線現場探傷作業的邊界巡查與監測等內容;

——將監督區邊界的控制值由1.5μSv/h修改為2.5μSv/h;

——刪除了附錄A~附錄D;

——增加了參考文獻。

3.3 指標解讀

 (1)術語和定義:修訂後的標準定義了4個術語,分別對現行的探傷裝置、探傷方式進行了描述與定義,術語的解釋使使用者更準確的理解目前X射線探傷的方式。

(2)工業X射線探傷裝置放射防護的性能要求:在這一章中分別對X射線探傷裝置的管頭組裝體、探傷裝置的控制台、連線控制台與X射線球管電纜、產品說明書提出了關於放射防護的要求,以對X射線探傷機的固有放射防護性能從源頭上加以控制。同時對於用戶的日常檢查和維護提出了要求,目的是保證探傷裝置的正常運行。

(3)工業X射線探傷室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

1)對探傷室的放射防護要求

從固定式探傷機房布置、放射工作場所的分區管理、探傷室的禁止、探傷室安全裝置及警示標識、探傷室通風提出各自的防護與安全的要求,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輻射安全。對於禁止的要求,分別對探傷室屋頂有無相關建築和人員居留的情況提出了不同的瞬間劑量率和一周累積劑量的要求。

2)安全操作的要求

規定了探傷作業人員在工作時要佩戴常規個人劑量計和劑量報警儀,以監測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接受的輻射劑量,同時提醒工作人員避免進入高輻射水平場所而受到輻射損傷。

規定定期檢測相關場所的輻射水平,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行動,同時還對工作人員操作和維護防護檢測設備提出了相關要求,目的是確保儀器的正常工作和正常使用。

在本節中,還對探傷室探傷中,由於工件過大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開防護門進行探傷做出了規定,在門開啟的方向應遵循移動探傷的相關放射防護要求。

(4)工業X射線現場探傷的放射防護要求

1)規定了放射工作場所的劃分及邊界的警示要求。在放射工作場所分區中的邊界劑量率取值基本上與固定式探傷的防護要求一樣,監督區邊界劑量率取2.5μSv/h(周圍劑量當量率)與固定式探傷室禁止牆要求一致,同時也和γ射線探傷保持一致。

2)規定了探傷營運單位在探傷工作開始之前應注意的事項及準備工作,包括探傷環境的評估、工作人員的配置要求、以及攤上作業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評估等內容。

3)本章規定的安全警告信息包括照射的提示和警告信號、監督區邊界的警示要求等。按此要求執行,能使處於監督區邊界外的相關人員聽見或看見探傷作業場所的情況,知曉區域內正在進行著的探傷工作,避免進入放射工作場所。

4)移動探傷安全操作要求中規定了探傷裝置的布置要求和周向式探傷機的放置要求,由於其主射線束是向四周的,因此規定在現場操作時應將管頭組裝體放置在被探傷物件內部(一般為金屬容器),物件起到一定的輻射禁止作用。現場探傷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合理設定探傷裝置和被檢物品,以減少對操作人員的輻射影響。

5)現場探傷作業區域邊界的巡查與監測。移動探傷防護的重點就是工作場所的分區管理,為了使劃分區域的邊界控制能滿足輻射防護的要求,在本節中規定了對控制區的檢查和控制區邊界的要求,以使在探傷過程中控制區內沒有人員逗留,並保持控制區邊界在工作期間清晰可見。

本節要求對於移動探傷應配置放射防護監測設備,以對控制區邊界和場所輻射水平的監測,保證在現場探傷過程中人員處於安全的區域。

(5)放射防護監測。規定了探傷營運單位制定輻射檢測計畫,並對輻射檢測計畫的基本內容提出了要求。提出了檢測設備和檢測條件的基本要求。分別對固定式探傷和現場探傷的輻射檢測按照各自的特點提出了檢測點的選取、分區檢測、檢測周期、結果評價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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