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嶧城區司法局成立於1982年,是嶧城區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位於棗莊市嶧城區嶧山中路27號,正科級單位。主要承擔全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全區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嶧城區司法行政事業不斷地發展起來。近30年來,創造了一系列先進的工作做法,其中刑釋解教安置幫教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刑釋解教安置幫教人員重新犯罪率多年來都是0。實施了為每個村培養一名法律大專生、為每戶培養一名法律明白人的“兩個一”工程,幾年來為全區培養了近萬名普法宣傳骨幹。我區先後榮獲“全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進區”和“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縣(市、區)”等榮譽稱號。“五五”普法以來,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探索建立了兼職法制副校長規範和管理工作機制和在鎮(街道)設立“一室三員”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室,實現青少年法制教育新突破。
嶧城區司法局成立以來,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職能,堅持依法辦事,為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保障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先後獲得“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先進單位”、“平安棗莊建設先進單位”、“棗莊市文明單位” 等榮譽稱號,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單位”。
主要職能
根據中共嶧城區委、嶧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嶧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嶧發【2010】14號),設立嶧城區司法局。區司法局是主管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區政府工作機構。(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組織開展對被判處緩刑、宣告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裁定假釋、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人員進行教育矯正。
(五)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區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
(七)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八)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制定全區的法學教育規劃、年度計畫。對有關學校的法學教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二)參與地方規範性檔案的研究擬定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