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委派他回村任黨支部書記,他不打折扣,不討價還價,上任六年的時間,使村內各項工作有了顯著的變化。回村後第一件事,就是帶領民眾修築了村東通黃河大堤的兩條長800米,寬4米的生產路,動土6000餘方,並以路帶渠,使全村600畝土地澆上了水。為解決黃河水乾枯給民眾帶來的用水矛盾,修建了容水1萬立方米水庫,並投資5萬元,新上自來水泵一組,解決了人畜用水難。他組織民眾到壽光參觀學習,發展陽畦韭菜90畝,全村人均0.2畝,每年人均增收600元。他帶領黨支部一班人解放思想,以糧食加工運銷業為主,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啟動了6家糧食行銷大戶,參股民眾20戶。帶動了全村經濟的發展,1998年實現“小康”,200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200元。他的工作,得到了民眾的擁護和組織的肯定,1998年7月被任命為南宋鄉(2001年2月改為北宋鎮)黨委委員,先後被授予縣“優秀人大代表”、鎮“優秀共產黨員”等稱號,該村被市授予“文明信用村”、“安全文明村”,被縣授予“文明村”、“計畫生育先進集體”和“先進黨支部”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