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供銷社

崇仁縣供銷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隸屬縣委、縣政府,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2、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與縣政府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5、組織、指導、協調全縣供銷合作社所屬企業經營管理和企業改制,確保社有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

機構簡介

崇仁縣供銷社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隸屬縣委、縣政府,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目前,縣供銷社有所屬公司7個(縣農資公司、縣棉麻公司、縣雜品公司、縣土產公司、縣再生公司、縣貿易公司、縣煙花爆竹公司)和16個基層供銷社以及四個專業協會(農業生產資料協會、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煙花爆竹經營流通協會、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有在職人員1235名,大集人員177名,離退休人員413名。

內設機構

縣供銷社機關現有乾職工27名,離退休職工19名,遺屬4人。根據崇府辦發[2007]68號檔案,縣供銷社內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財會審計股、綜合業務指導股、保衛股。今年8月縣社機關列入參照公務員執行單位,縣委、縣政府給縣社機關編制14名。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實施全縣農村商品流通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2、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與縣政府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3、按照縣政府授權,對全縣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再生資源報廢汽車(拆解)等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組織全縣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和新農村建設,發揮供銷社在新農村建設服務和農村商業主渠道作用,促進城鄉經濟繁榮。
4、指導本縣供銷系統的組織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組建各類行業協會和專業社,組建“農資”、“煙花爆竹”“廢理物資”“農產品”四大網路建設。
5、組織、指導、協調全縣供銷合作社所屬企業經營管理和企業改制,確保社有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
6、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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