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區科學技術局

岱嶽區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為組織實施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研究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措施。下設機構包括辦公室、工業科、農業科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規範性檔案。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
(三)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的區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區級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驗室相關經費、科普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加強高新技術發展的措施,負責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認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事項。
(六)研究制定加強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措施; 組織實施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創新成果推廣計畫、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
(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組織全區專利技術的申報,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協調組織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依法負責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參與編制區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編制實施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驗室項目、中試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計畫及相關經費安排;負責新建和調整科研機構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審核、申報及創新基金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省“自然科學基金”的申報與監管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重大技術引進、消化、創新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科技宣傳和科技信息工作;研究擬定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全區科普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組織指導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關於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統一管理我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科、農業科、科技成果科、 科普部、人事勞動科
直屬單位:岱嶽區知識產權局,岱嶽區科學技術局情報所,岱嶽區地震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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