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 -簡介
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是2005年3月經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副廳級建制,設有黨組,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級政府採購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2008年2月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內設機構
職能
主要職能是依法組織實施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事宜。
主要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的通知》(晉編字[2004]73號)檔案精神,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組織實施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工作。
二、負責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增加財政支出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
三、負責落實國家產業導向政策,優先採購環保、節能、自主創新的產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四、建立和管理我省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信息系統。
五、規範政府機關採購行為,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政策。
六、對供應商進行履約管理。
七、承擔省級政府採購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