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

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是2005年3月經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全額預算事業單位

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 -簡介

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是2005年3月經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全額預算事業單位,副廳級建制,設有黨組,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級政府採購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2008年2月被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江蘇省省級機關政府採購中心江蘇省省級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內設機構

內設綜合信息處、採購處、採購二處、招投監督處四個處室。

職能

主要職能是依法組織實施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事宜。

主要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的通知》(晉編字[2004]73號)檔案精神,山西省省級政府採購中心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組織實施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工作。
二、負責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增加財政支出的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
三、負責落實國家產業導向政策,優先採購環保節能自主創新的產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
四、建立和管理我省省本級政府集中採購信息系統。
五、規範政府機關採購行為,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政策
六、對供應商進行履約管理。
七、承擔省級政府採購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政府採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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