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山東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月,法院綜合審判辦公樓坐落於章丘市府前大道929號。全院現有幹警151人,本科以上學歷占幹警總數的91%,其中研究生學歷23人,大學本科學歷114人。章丘法院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一審案件;審判上級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層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照法律監督程式,審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審案件;執行本院、上級法院交辦和外地法院依法委託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以及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依法確認國家賠償和辦理外地法院委託事項,辦理司法鑑定等。
機構設定
章丘市人民法院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監察室、政工科、研究室、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信訪科、司法警察大隊、技術室等19個職能部門,以及聖井、刁鎮、埠村、繡惠、普集、高官寨、開發區7處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章丘法院每年辦結各類案件1萬件左右,居濟南市法院系統之首。章丘法院牢牢把握“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審判工作為中心,以隊伍建設和管理創新為基本點,探索建立了抗訴約談、人民陪審員“三全”監督等工作機制,各項工作取得了全面進展。
所獲榮譽
近幾年,章丘法院先後榮立集體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榮獲“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司法警察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13年以來,章丘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單位,被山東省高院評為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被山東省婦聯評為“山東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章丘法院聖井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第三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參會領導視察章丘法院聖井、刁鎮法庭,刁鎮法庭被山東省高院授予“全省優秀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