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濱州地區民政局

山東省濱州地區民政局是濱州地區行署的工作部門,建於1950年,辦公地址在渤海六路南首,東鄰渤海革命烈士陵園,西貼渤海六路,南接秦台乾溝,北靠地區外貿車隊,建築面積4500平方米。 地區民政局下設12個科、室、處、站,1996年有幹部職工32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3) 掌握本區災情,撥發救濟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地區內外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情況,指導農村救災合作保險和災區生產自救。 (4) 推動全區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指導和監督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 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指導農村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 (6) 主管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申報革命烈士及評殘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的管理。 (7)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指導全區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 (8) 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活動。 (9) 主管全區縣、鄉(鎮)的設立、撤銷、更名和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縣(市)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和承辦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10)負責全區的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以及婚姻介紹所機構的審批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 (11)負責全區性社團和涉外社團的審批登記、管理及行政複議工作。 (12)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的管理、指導。監督有獎募捐社會基金的使用。 (13)組織實現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全區社會福利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 (14)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導地區收容遣送站的建設和管理。 (15)管理和指導全區地名工作。 (16)管理國家和省撥、地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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