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造工程
2005年,一次偶然機會,淅川縣林業局原局長李三成看到了黃山迎客松,他立即被迎客松高大挺拔的姿態所吸引。回到單位後,他立即動用數十萬元公款,找了十幾個工人用了近4個月的時間,打造了兩棵高達15米的山寨版“迎客松”,並將其“種植”在林業局大門口。而此時,這個國家級貧困縣的林業局負債已經近600萬元。
仿造原因
淅川縣林業局緣何要在大門口“種”兩棵假的迎客松?坊間傳言甚多。
1.聽說是林業局長覺得在大門口造兩棵假迎客松,可以帶來好風水、好運氣。他希望自己的仕途能像假松樹那樣四季常青。
2.林業局大門口“種植”假迎客松應與“南水北調”工程有關。淅川縣位於豫、鄂、陝三省七縣(市)接合部,是舉世矚目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渠首所在地和主要水源地,地理特徵大體為“七山一水二分田”,其林業位置可見一斑。南水北調工程開工後,淅川縣林業局和外界的交流日益增多。“面對頻繁造訪的外地客人,種兩棵‘迎客松’在大門口,代表林業局熱情好客。
3.李三成有一次在景區看到了迎客松,覺得很漂亮。但迎客松是保護植物,又買不回來。所以回來後就開始在院子裡找人修建了兩棵高仿真的迎客松。
工程花費
外界傳言說這兩棵樹花了上百萬元,其實兩棵假樹連人工帶材料費總共用了30多萬元。
負責修建兩棵假迎客松的是河南天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其項目經理介紹,為了造好兩棵假樹,他們著實下了一番功夫。
整個迎客松高15米,樹根部打了1.6米的水泥樁,整個樹體由槽鋼做好鋼架後,澆鑄混泥土鑄成,然後用油漆將“樹幹”刷成棕褐色松樹皮顏色。而松葉則由高仿真塑膠松葉一根根插上去的。
專門請了設計院設計,邊做一邊改,十幾個工人花了4個多月時間,才將兩棵假迎客松做好。
從南方請來了工程師,每天工資就要400多元;松樹塑膠葉子是派專人守在溫州廠家定做的,光‘松葉’就整整裝了一車,這筆費用就10多萬元。還有200元一天的人工工資,加起來肯定到了30多萬元。
2010年5月,經過一番精心打造,兩棵山寨版“迎客松”在淅川縣林業局大門口拔地而起。而此時,林業局因為修建新辦公大樓負債已達到了580多萬元。
工程結局
局長落馬假“迎客松”造成後,局長的仕途並沒有其想像的那樣“四季常青”。親自拍板建造假“迎客松”的林業局長李三成反而因腐敗落馬。
2011年10月15日,因涉嫌受賄,經淅川縣檢察院決定,淅川縣林業局局長兼淅川縣森林公安局局長李三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南陽市檢察院決定,2011年11月27日,李三成被執行逮捕。
檢察院指控,2009年春節前,李三成在擔任縣林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李某等人現金15萬元。
記者注意到,起訴書中涉嫌給李三成行賄的有多人。其中,河南某建設集團公司項目經理李某,為了能夠在撥付林業局辦公樓工程款的過程中,得到李三成的關照和幫忙,先後兩次送給李三成現金4萬元。其他涉嫌給李三成行賄的還有某些鎮黨委書記、個體經營商、鎮林管站長等。
除此之外,檢察院還指控李三成涉嫌貪污罪。檢察機關查明,2008年2月至2010年6月間,縣林業局報賬員王某先後10次往李三成個人銀行卡存入公款52.9998萬元,後經李三成簽字,該款虛列支出入賬報銷。其中李三成到北京、鄭州、武漢等地跑項目從卡上支出41.171萬元,銀行卡餘額168288.74元,除去5萬元李三成的私款,剩餘118288.74元。
2011年12月23日,淅川縣法院經公開開庭後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以李三成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公訴機關對李三成涉嫌貪污罪名的指控,法院未予支持。
一審宣判後,李三成不服,向南陽中院提起抗訴。2012年10月,南陽中院將此案發回淅川縣法院重審。10月9日,淅川縣法院相關負責人證實了這一點。
曾被李三成引以為傲的兩棵假“迎客松”也走到了“生命”的盡頭。2012年國慶節前夕,縣林業局拆除了這兩棵假“迎客松”。李三成花費了數十萬元打造的“面子工程”霎時成了一堆垃圾。
工人們光拆除工作就花了近兩天時間,除了裡面的槽鋼可以作廢鐵處理外,其他的材料全都成了垃圾,拖了幾車才清理完。
緣何要拆除這兩棵假樹?林業局副局長賈清躍作了如下解釋。
“假數‘種’上後,市民和機關幹部的意見很大,縣委、縣政府提出,作為打造生態縣的淅川不能栽種假樹。”賈清躍透露,兩棵假樹自建好後,就招來各方非議,在行風評議中,人大、政協還明確提出,林業局不能帶頭種假樹。
“新任林業局長到任後,專門就兩棵假樹的去留向全縣林業系統工作人員下發了徵求意見表,結果有90%多的幹部職工贊成立即拆除。”賈清躍說。
經費靠自收自支的縣林業局本來已經嚴重負債,人員的工資都難以足額發放到位,而李三成卻為了個人愛好,花巨資建假樹,最終引來職工舉報,繼而翻身落馬。
事件反思
1960年8月8日,李三成出生於淅川縣的一個小山村。大學畢業後曾當過教師,後在鄉鎮工作。調入縣林業局任局長後,本來沒有警銜的他,還被縣政府任命兼任縣森林公安局局長。
在林業局工作期間,其工作經歷還被媒體報導過。2010年10月,某林業雜誌發表淅川縣林業局辦公室工作人員撰寫的文章――《綠色情緣》。文章對李三成的事跡作了如下描述:2007年,作為全縣兩個優秀副處級後備幹部人選之一的李三成,在鄉鎮再“熬”上一年就可等到“副處級”的機會了,但為了心中那份綠色,他放棄了縣主要領導的挽留,毅然向組織提出到林業局工作。本來,憑著鄉鎮工作的業績和領導的器重,他完全可以建議調到更好的工作單位,但他不顧老領導和朋友們的“好言相勸”,義無反顧地要求投身於綠色事業,毅然來到了造林難度大、局屬二級單位包袱沉重、樹苗款外債大、信訪案件多的林業系統。當年12月,他如願以償調到縣林業局工作。
“我們需要能幹事、乾成事、不出事的好乾部。我可以容忍一個人的能力,但決不能容忍一個人幹事的態度……”每次系統職工會議上,李三成都要重複這句話。
對職工,李三成的要求幾乎到了苛刻的地步。為了對職工上班考勤,李三成專門要求林業局購買了一台瞳孔考勤機,要幹部職工用眼睛來“簽到”,這在當地尚屬首例;但對於自己,李三成卻缺乏自我約束,喜歡獨斷專行,愛搞“面子工程”。同時,李三成還獨攬財務審批權,林業局所有賬目都要經他同意後才能報賬。
不受監督的權力就會產生腐敗,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從李三成“一言堂”決定種假樹到其腐敗落馬,其根源就是其手中的權力失去了有效的監督和控制。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不願監督、下級不敢監督,這就造成了李三成的腐化墮落。如何規範我國基層科局長幹部手中的權力,還得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健全監管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