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北胡同

南至縣前街,北止北門裡。 因處舊縣衙以東,故名“東更道”。 1982年經市政府批准,恢復原名“小南北胡同”。

南北胡同 位於城裡街道辦事處轄區縣前街中段北部。南至縣前街,北止北門裡。門牌1―23;2―26號。街長101M,寬2M。大部耐火磚路面,部分土路面。兩側均為平房住宅。 清康熙九年(1670年)《顏神鎮志》、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博山縣誌》均載:“明弘治八年建行台,原稱官道或東官道”。據此,明弘治年間即已形成街道。清雍正十二年(1730年)建縣後,夜間更夫打更常經此。因處舊縣衙以東,故名“東更道”。清末以原東邊的官道以南北走向定名為南北胡同。東更道與其貫通相連。為與東邊的南北胡同相區別,將原南北胡同定名為“大南北胡同”,東更道定名為“小南北胡同”。1977年更名為中心街二巷。1982年經市政府批准,恢復原名“小南北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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