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市人民政府方再桐副調研員,市信訪局、市教育局相關領導在教育局與“民師”代表余昌平、肖亨權、聶明英、馮再和、方紹南進行座談。明確了在上級無新的政策之前,按照《省人民政府批轉省教育廳關於整頓民辦教師隊伍意見的報告的通知》(黔府[1981]127號和《貴州省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加強中國小民辦教師隊伍建設若干意見的報告〉的通知》(黔教勞通[1992]300號)對民師進行政策解釋和答覆。民師的上訪必須依理依法,不能採取過激的方式,影響政府辦公和社會治安。市教育局和市信訪局將把他們的要求再次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在沒有解決之前,確有生活困難的民師應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民政部門的相關政策。
為此,懇請各位代表繼續支持教育工作,協助我局向民師做好解釋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