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寶雞市岐山縣人民法院位於岐山縣鳳鳴鎮鳳西路16號,成立於1949年7月。法院機關占地面積約5.2畝,主要建築綜合大樓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於1989年、1997年建成並投入使用,建築總面積2500平方米,內設大、中、小法庭4個,院內建立電腦化網路,配置了信息資料傳輸系統。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6.5%,碩士研究生4人,雙學士4人。
機構設定
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隊、辦公室、政工科等12個內設機構和蔡家坡、五丈原、益店、麥禾營4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寶雞市岐山縣人民法院年均受理各類案件1800件左右,近年來岐山法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這條主線,緊緊圍繞習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建設過硬審判隊伍,著力推進陽光司法,努力向“西部一流,全國強院”的目標邁進。 抓緊兩庭建設工作,強力推進司法公開。依靠縣委、縣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多方籌措建設資金,新審判大樓已於2014年上半年完成主體工程建設,現在進入裝修階段,預計2015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完善了部分辦公、辦案設施。為各庭室配備了印表機、高速掃瞄器、傳真機、攝影攝像器材,信息化建設物質基礎得到保證。開通岐山法院官方政務微博,對10餘起典型案件進行了“微直播”,收到了良好的社會反響。踐行黨的民眾路線,落實為民舉措。岐山法院黨組始終將司法為民、司法便民作為出發點,通過深入企業、村鎮、社區、村組實地調研,徵求社會各屆的意見建議,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建立“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年均通過委託調解、訴前調解、速裁等“門診式”處理案件400餘件,方便了民眾訴訟。紮實推進“一村一法官”機制落實,在全縣144個村14個社區掛牌設立“法官工作室”,每個工作室確定聯絡法官,建立工作檯賬,為民眾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形成了以“門診式”訴訟服務中心為中樞,輻射各業務庭室、基層法庭、法官工作室、基層調解組織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路,組建了由法官工作室、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所相互配合的聯調機制,為法院服務基層、化解糾紛拓展了陣地。紮實開展能動高效的司法服務,充分發揮岐山縣法院法律諮詢服務小組職能作用,各業務庭室選擇有教育意義的案件下鄉開庭,結合案件開展普法宣講,結合“3.8”“3.15”等特殊節日,開展法制講座、送法進校園、幹警巡迴各鄉鎮講“平安課”、走訪民眾等方式,為民眾解答法律方面的問題,最大限度滿足民眾的司法需求。 紮實做好涉訴信訪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緊密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形勢,把解決涉訴信訪民眾訴求作為維護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暢通信訪渠道,落實訴訪分離,依法解決信訪民眾的合法合理訴求,引導涉訴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內妥善解決。繼續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集中約訪和法官帶案下訪、巡迴接訪等制度,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細節管理,強化法律釋明、判後答疑和初信初訪等工作,有效減少信訪新案的發生. 堅持重要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制度,認真辦理代表建議和人大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件,加強與人大代表的經常性溝通,邀請人大代表組成陪審團陪審重大案件、旁聽庭審、參與調解和現場監督案件執行等,提高司法活動的透明度。
所獲榮譽
先後榮獲全省“人民滿意的的政法單位”、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文明執法”先進單位等稱號,榮立集體二等功2次,集體三等功2次,連續八年榮獲“調研工作”先進單位稱號,黨風廉政、思想宣傳、行政質效、執行、法警、調研、財務等單項工作多次被省高院評為先進,先後被授予市級平安單位、市級精神文明單位等稱號。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寶雞市岐山縣人民法院“全國優秀法院”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