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哲學名詞]

實在[哲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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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實存的與可能存在的東西,源於拉丁文Realitas.英語是Reality。是一個比較實用的詞。

英Reality,指實存的與可能存在的東西,源於拉丁文Realitas.

鄧斯.司各脫於13世紀將該引入哲學,認為它與being(存在)同義,而兩者與實存(Existence)之間也沒有明確的區別,但在各種哲學體系中有一些不同的用法。

以後的哲學家以不同的意義使用“實在”一詞。

康德把實在看成是形式與經驗材料相符合。

費希特認為實在即他所說的非我,是由自我所確定的。

黑格爾認為實在是本質與實存的統一,現實事物的表現就是現實事物本身,現實事物就是本質的東西,具有其必然性。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實在或現實指實際存在的東西,它們是客觀存在的,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它們可能由於其必然的失去而失去其現實的存在,或由於其必然性還沒有充分表現出來而正處在從可能向實在的存在發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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