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一)組織實施市委對開發區黨的工作的指示、決定,做好開發區各級黨組織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所管轄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依法制定和實施開發區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三)
(四)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註冊、登記投資建設項目;
(五)負責招商引資,制定鼓勵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組織開展土地利用規劃修編和局部調整的組件報批等相關土地管理工作。
(七)負責直轄區範圍內具體項目建設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