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縣涉外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建設,負責本系統國家公務員教育培訓及其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滁洲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