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貫徹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本藥物目錄,組織擬訂藥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負責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組織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劃,指導中醫藥工作。
(十)負責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及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醫院)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開展采供血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十二)擬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職稱評審等工作。
(十四)組織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採購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對采供雙方執行集中採購情況進行綜合管理、評價等。
(十五)負責衛生財務、會計、基建、裝備、國有資產的管理,協調製定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政策,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標準,並實施監督檢查。
(十六)負責全市衛生宣傳輿論和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對外解釋。
(十七)組織衛生方面的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開展與先進省市的衛生合作。
(十八)承擔省內外重要來訪客人和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
藥品採購中心
負責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統一招標採購、統一配送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藥品配送企業的評價,落實藥品採購配送的相關制度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綜合統計及醫改相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
健康教育所
負責組織開展健康宣傳教育,健康諮詢和相關衛生知識普及工作。
地方病防治辦公室
負責擬訂和落實地方病防治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
愛國衛生運動辦公室
負責擬定和落實愛國衛生政策措施,協調動員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城市、鄉鎮創建。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值班、機關財務和資產、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統計與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職稱評定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管理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衛生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衛生新聞發布和政策解讀;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協調衛生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綜合衛生髮展政策研究和決策諮詢工作。
醫政科
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貫徹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本藥物目錄,組織擬訂藥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婦幼衛生技術標準;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擬訂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醫藥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中等醫學教育;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學術團體工作。
衛生法制與監督科
衛生法制與監督科(定西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起草地方性衛生規範檔案,組織擬訂衛生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依法開展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督檢查;組織調查、處理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違法案件。綜合協調食品安全,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血液安全的監督管理。
疾病控制科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負責管理全市各級各類疾控機構和傳染病疫情及其它疾病資料;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農村衛生科
農村衛生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中醫科
貫徹執行有關中醫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中醫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中醫技術標準和機構建設標準;負責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中醫醫療機構的規劃、設定、審批、登記、監督及管理;指導中醫教學、科研,組織中醫科技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中醫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的管理;組織實施中醫執業人員的培訓、考試、考核、資格審查、註冊登記、技術職務評審;組織、協調、指導中醫學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衛生應急規劃、預案、制度和措施,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以及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進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大傳染病的防控及不明原因疾病的調查處理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貫徹執行全市無償獻血的宣傳、組織和管理工作,推動無償獻血工作持續、協調發展,保障血液供應,保護獻血者和用血者健康,保證醫療臨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