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
在山東濱州一公司里,從2007年在高管層實行,到2010年對7000員工推出,公司每月額外給員工父母發放200—500元的“孝工資”,截至目前已發放近5000萬元,出現了員工的父母也能同時領工資的新鮮事。
其實,發放“孝工資”的也非濱州這家公司獨創。據了解,廣西景典鋼結構有限公司從2011年11月份開始集中發放孝心工資,一年的發放總額預計達80多萬元;廣西一企業早幾年就給員工父母發孝心工資。
相關觀點
以“薪”換“心”
“孝工資” 是以“薪”換“心”,這很能留住員工,但顯然,對於企業,我們並不只是滿足於發放“孝工資”,而一家企業如果是“血汗工廠”,發再多的“孝工資”也是無濟於事的。企業需要遵紀守法,需要善待員工,需要更多充滿人性化的舉措。這樣的企業,也實在是沒有理由不興旺發達。
不倫不類
假如“孝工資”本屬員工的工資待遇,公司只不過假借一個動聽的由頭轉發給員工父母,則純屬忽悠,既忽悠員工,也忽悠了員工父母,不可謂孝;假如單列一個“孝工資”只為逃稅,——根據規定,這種支出是企業不能在稅前抵扣的,故我國現行稅法不支持,則對國家不可謂忠。
雙語解讀
Piety salary 孝工資 xiào gōng zī
A regular amount of money paid to the parents of employees which is designed to "show respect
to parents on behalf of employees by the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