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義

《妙法蓮華經玄義》,佛典註疏。隋開皇十三年(593)智述,灌頂記。十卷(或二十卷)。是後秦鳩摩羅什譯《妙法蓮華經》的注釋書。內容分兩部分。一為“七番共解”,通釋“五重玄義”。七番是:一標章、二引證、三生起、四開合、五料簡、六觀心、七會異。二為正說“五重玄義”。“五重玄義”即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在“釋名”中,先釋“法”,廣明眾生法、佛法、心法;次釋“妙”,先通釋“相待”、“絕待”二種妙,再別釋“本門”、“跡門”各十種妙;最後釋“蓮華”和“經”。在“辨體”中,闡明《法華經》以實相為體,如如、涅槃、佛性、中道、第一義諦等皆是實相之異名。在“明宗”中,指出《法華經》以佛自行因果為宗,或以合師弟因果為宗。在“論用”中,論說《法華經》以斷疑生信為用。在“判教”中,先批判“南三北七”之說,進而自立“五時八教”的判教說。書末附灌頂所作《記者私錄異同》一文。此書是天台宗的重要著作,為“天台三大部”之一。歷來注釋節略之書很多,著名的有:唐湛然的《法華玄義釋簽》、宋法照的《法華經玄義讀教記》、宋從義的《法華玄義補註》、明傳燈的《法華經玄義輯略》、明智旭的《法華經玄義節要》等。此書見載於歷代大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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