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洛比戰略形成的背景及過程
婦女問題一向是聯合國社會和發展領域關注的重點。聯合國採取一系列行動提高婦女地位、實現男女平等,這一原則在聯合國憲章中就已明確寫明,即:“重申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以及男女與大小各國平等權利之信念”。1946年聯合國及社會理事會設立了一個由15個成員國組成的婦女地位委員會,作為經社理事會的一個職司委員會專門就有關婦女權利的緊迫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建議,審議婦女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等方面權利與地位的狀況,制定促進措施。1967年,該委員會的成員擴大到32個,1991年又進一步擴大到目前的45個成員國。我國自1980年起至今,已四次競選連任該委員會的成員國。
1949年開始制定《婦女政治權利公約》的工作,聯合國於1952年12月通過了該公約。公約重申了聯合國憲章所載的男女平等的原則,規定男女皆能居於平等地位以享有並行使政權,擔任公職,執行公務應與男子平等,不得有任何歧視。此後,聯合國在1956年通過的《廢止奴隸制補充公約》、《國外撫養費收取公約》,1957年通過的《已婚婦女國籍公約》和1962年《關於婚姻同意、結婚最低年齡及婚姻登記的公約》以及1967年《消除對婦女歧視宣言》等等,都是為了提高婦女地位,在法律上確保男女權利平等。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26屆大會通過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隨著我國在聯合國合法權利的恢復,我國參與婦女領域的會議和活動也逐步發展。1974的我國首次派代表出席婦女地位委員會第25屆會議。特別是進入70年代以後,聯合國逐步形成了提高婦女地位,解決婦女面臨問題戰略,進一步完善國際性的法律文書。
聯合國將1975年定為“國際婦女年”,其目標為平等、發展與和平。這一年的6月在墨西哥的首都墨西哥城召開了世界婦女大會,這也是聯合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召開專門討論婦女問題的政府間的世界性大會,會議通過了《墨西哥宣言》和《世界行動計畫》。強調各國有責任消除妨礙婦女獲得平等地位的障礙,制定措施使婦女充分參與社會和經濟發展。會議向聯合國大會建議,宣布1976年至1985年為“聯合國婦女十年”。
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現已有100多個國家批准和加入了該公約。要求締約國政府應承擔義務,採取一切適當的和特別措施改變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和家庭中的傳統任務,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實現男女充分的平等。我國較早地簽署和批准了該公約。
1980年7月在婦女十年中期,聯合國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了第二次世界婦女大會,審議了婦女十年前五年的活動及成果,制定並通過了《聯合國婦女十年後半期行動綱領》。
1985年7月在肯亞首都奈洛比召開了《審查和評價聯合國婦女十年成就世界會議》,也就是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大會評價了婦女十年期間提高婦女地位的成就,查明實現平等、發展與和平總目標和就業、保健與教育具體目標方面存在的障礙,根據審評結果討論並通過了《到2000年提高婦女地位奈洛比前瞻性戰略》。《奈洛比戰略》應該說是聯合國婦女十年的成果,也是國際婦女運動、婦女工作發展的歷史必然。奈洛比大會是慕華大姐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參加的。通過這個大會,我有個體會,就是《奈洛比戰略》的形成來之不易。為了起草《奈洛比戰略》,協商各大洲、各集團和各個國家的意見,反映絕大多數開發中國家的願望和要求,在當時的歷史情況下,正是聯合國倡導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時候,婦女問題也應該符合建立新秩序的戰略的發展和構想。這個《戰略》的起草,歷經了二年半的時間,聯合國在這段時間共開了三次籌備會議,三次籌備會議還沒有完成起草工作,又增加了一次續會,等於開了四次會議。聯合國的五個區域委員會也分別召開籌備會,最後,在奈洛比大會通過的時候,由於《戰略》里有幾個關鍵性的段落,很難達成統一意見。比如;種族歧視的問題、巴勒斯坦的問題等等,都是用表決的方式通過的,最後作為整個檔案來講是協商通過的,但這個會開得非常艱苦,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德奎利亞爾從頭到尾坐鎮,而且不斷地和各個集團,包括中國代表團在內進行多次緊急磋商,大會在結束的時候,也就是7月26日(會議是從85年的7月15日到26日召開的)深夜3、4點鐘大會才算落下了帷幕,就是說《戰略》從起草到通過是一個非常艱苦的協商過程,所以我覺得《奈洛比戰略》來之不易,從籌備過程來講可以看出它的艱巨性,因為它要囊括國際上各個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意識形態、不同的價值觀念國家在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的要求,大會在奈洛比召開,在開發中國家召開,應該反映占世界人口90%以上的開發中國家婦女的願望和要求,在戰略的形成過程中,各個國家都採取了不少的措施來提高婦女地位,改進婦女的生活狀況。當時通過這個《戰略》的時候,它不叫《奈洛比戰略》,而叫《到2000年提高婦女地位前瞻性戰略》,後來85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一個決議,為了肯定奈洛比大會所取得的成果,也對東道國肯亞政府表示感謝,把《戰略》重新定為《奈洛比前瞻性戰略》。
《奈洛比戰略》的目標和內容以及同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關係
《奈洛比戰略》通過以後,我們認為《奈洛比戰略》的基調是好的,國際社會也公認它是提高婦女地位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檔案,就我國而言,我們應該繼續加強對《戰略》的重視、研究和宣傳。《戰略》是由導言及平等、發展、和平、應特別關注的領域、國際合作與區域合作六大部分構成,每部分又按障礙、基本戰略、執行措施的寫法書就。全文共372段,內容繁雜,亦有些重複。僅選擇性地講幾點內容:
1、關於婦女參與發展。《戰略》指出,婦女參與發展就是要切實保證婦女和男子一樣,都能平等地參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制定、執行計畫的各種活動。要承認婦女對發展的各個方面和部門所做的貢獻,並在經濟統計、國民生產總值中反映出來。
2、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戰略》建議消除一切形式的就業歧視,取消男女在職業方面的隔離;消除從事同樣工作的男女之間的工資差異;為缺乏資歷而難以進入生產性就業的城鄉婦女制定特別的再訓練方案。
3、婦女的政治參與和決策中的平等。《戰略》中明確要求政府和政黨應該加強努力,促進並確保婦女平等地參加國家和地方的立法機構,在任命、選舉和提升婦女擔任行政、立法和司法等部門的高級職務方面取得平等。要求國家的規劃機構僱傭更多的婦女。
4、要求各國政府重視吸收更多婦女從事政府外交工作並參加決策。
5、鼓勵婦女和男子分擔父母責任和家務,男女共同享有育兒假,應向雙職工提供託兒設施等。
6、農村婦女的發展。《戰略》預測到2000年農村婦女的貧窮和沒有土地現象將大幅度增加。政府在制定農業發展政策時,應考慮到這種情況,防止這種傾向。應使農村婦女能得到土地、資本、技術、專門知識和其他生產資源。
7、婦女教育。《戰略》中規定,各國政府和各國際組織要採取特別措施,到2000年要消滅文盲,消除女童曠課和輟學的原因。
8、保健方面。《戰略》要求把產婦死亡率減少到最低限度、推廣計畫免疫、婦女的平均壽命要增加到至少65歲。
9、《戰略》要求各國政府採取適當的行動,使青年婦女不受性暴行、性騷亂和性剝削,保護她們的權益和安全;對受凌辱的婦女提供住所、資助、法律服務和其它服務;制止社會上對婦女的低下描繪。
10、和平方面。《戰略》強調婦女在維護世界和平和防止核災難方面起著重要作用。開展和平教育,提倡發展、促進和加強種族平等、男女平等,寬容、尊重並理解別人以及睦鄰友好等社會準則。
《戰略》對於促進政府與國際社會採取措施,制定政策,動員社會各界及廣大婦女爭取男女平等起到了推動作用。
聯合國決定1995年9月4日—15日召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這是全球性的研究和決策婦女問題的會議,而不是婦女自己開會。大會的目的就是審查和評價《奈洛比戰略》的執行情況,制定並通過進一步加速執行《奈洛比戰略》的“行動綱領”,敦促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作出新的政治承諾,以確保在本世紀最後5年實現《奈洛比戰略》的各項目標。
在我國,《奈洛比戰略》得到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圍繞戰略目標的實施,作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級婦聯組織更是責無旁貸、盡職盡責。我們抓的每一項工作,無論是維權、還是婦女教育;無論是推動婦女就業、還是參政,都可以在《奈洛比戰略》中找到依據。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中國召開,作為東道國,首先就要接受各個國家對我國執行《奈洛比戰略》情況的全面考察和評估,如果屆時我們對《奈洛比戰略》還是知之甚少,抓不到要領,就達不到應有的交流效果。因此,我們要把學習和研討《奈洛比戰略》作為迎接世界婦女大會的重要工作來抓。《戰略》與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關係密不可分。
關於’95年大會的籌備工作
由於《奈洛比戰略》是為全球行動提供長期的、實際有效的指導,而平等發展與和平的總目標又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賴的,措施也是彼此相關的,因此決定每五年要對《戰略》的執行進行一次評價和監督。1995年正是《戰略》通過和執行的十周年,也是聯合國倡導的國際婦女年20周年,剛好也是聯合國成立50周年,這樣就將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列為聯合國成立50周年慶祝活動的一部分,有著特殊、重要的意義,是令全球矚目的一個大會。而會議又在中國召開,在一個社會主義的開發中國家舉辦更引起世人的關注。
我國作為東道國,這表明我國經濟發展、政治社會穩定和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也標誌著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是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特別是婦女界對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信任和期望。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是一次重大的國際外交活動,可以說是新中國,也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一次國際外交活動,是我國和中華民族的光榮。對於我國加強和世界各國的合作與友好往來有著重大的和長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