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太原市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國家稅務總局以及省局制定的政策、法規、指示和決定;
(二)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和健全地方各稅的征管辦法,分稅種進行管理;
(三)堅持依法治稅,嚴肅稅收法紀,加強徵收管理,組織地方各稅收入;
(四)負責省局根據省委、省政府交付徵收的地方性規費計畫而相應分解下達的任務的落實工作;
(五)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情況;
(六)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統計報表的匯總統計工作;
(七)調查、掌握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根據市局確定的工作部署,協助局領導安排全局的季度、年度工作; 2、全面負責辦公室各項工作; 3、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處室以及有關部門的工作; 4、負責批轉各種來文、來電、來函、來信; 5、負責安排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政策研究會議和其他重大會議; 6、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的記錄;7、負責太原市地方稅務局公章用印審批管理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處 1.擬訂本處室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指導全市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 4.負責實施全市地稅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5.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任免等工作; 6.負責局黨組會議的日常事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1.組織開展全市地稅系統政策法規工作; 2.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工作的制度建設,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 3.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 4.組織貫徹落實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 5.組織實施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 6.組織稅務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7.領導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8.貫徹落實再就業的各項稅費政策;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管理處 1.負責組織制定我市的征管制度和辦法並督促落實; 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計畫財務處 1、在分管局長的領導下,主管全市地稅系統計會統及財務工作; 2、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收計畫的分配、下達和完成情況; 3、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核算管理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管理、稅收分析和統計分析工作; 5、對於組織收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局領導反映並提出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