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天門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的職能部門,為省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三)根據經濟稅源和上級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它稅收票證的發放、管理和檢查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