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鎂富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

天津鎂富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黃金、白銀等貴金屬現貨及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設有市場部、客服部、交易風控部、財務部與行政部。

基本信息

公司概況

天津鎂富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註冊於天津市濱海新區,主要經營黃金、白銀等貴金屬現貨及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並提供相關投資諮詢服務。是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綜合類會員(會員編號:170)。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現代化的管理團隊、規範化的服務體系,為客戶在進行黃金、白銀等貴金屬交易時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的服務。 以品牌建設為核心,以客戶利益為宗旨,通過規範運作和強勢推動,“鎂富”正成為貴金屬投資領域一顆耀眼明珠。
公司的口號是:為德者理財,為智者創富
鎂富貴金屬具備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並堅持實施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目前,設有市場部、客服部、交易風控部、財務部與行政部,部門配置合理,分工明確。通過各部門間的共同協作,為客戶提供優質、全面的專業服務。
公司將始終秉承“專業、誠信、穩健“的企業理念,倡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以客戶為核心,為客戶創造財富為己任”的發展目標。嚴控風險,追求卓越與進步,致力於打造國內一流的貴金屬投資、交易品牌。

交易產品

交易品種 天通金 白銀現貨
報價基準 以倫敦黃金,白銀現貨市場價位為基礎,綜合國內黃金,白銀市場價格及中國人民幣兌換美元基準匯率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克 元(人民幣)/千克
最小變動價位 0.01元/克 1元/千克
買入價與賣出價價查 萬分之八/克 10 /千克
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交易單位 1000克/手,整數手,最小1手 15千克/手,整數手,最小1手
交易時間 周一早8:00到周六早4:00(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
結算休市時間 交易日內,凌晨4:00至6:00
最低交易保證金 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八
單筆最大交易限額 10000克(10手) 750千克(50手)
最大持倉限額 60000克(60手) 3000千克(200手)
當前延期費率 建倉契約金額的萬分之二/日
強行平倉 風險率=賬戶淨值/持倉占用交易保證金,當風險率<50%,剩下的持倉全部強行平倉
交割實物標的 交易所認定的投資金條,成色AU9999,規格200克/條,符合GB/T4134-2003國家標準 交易所認定的投資銀錠,成色AG9999,規格15千克/錠,符合GB4135-2002國家標準
提貨費 布告於限價7% 不高於現價的20%
交貨費 不高於現價的2% 不高於現價的5%

交易規則

天津鎂富貴金屬交易易標的物 指定國內知名生產廠商生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經天津貴金屬交易所認定的成色為AU9999,規格為200克/條的金條和AG9999,規格為15千克/錠的白銀。 鎂富貴
金屬交易時間
台北時間每周一早上08:00至周六凌晨04:00
不間斷交易(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 場休市除外)。結算休市時間:每個交易日內的凌晨04:00至06:00。
天津鎂富貴金屬易數量
天通金黃金交易量為1000克的整數倍,最小交易量為1000克,單筆最大交易量為10000克,最大持倉量為60000克。
天通銀白銀銀交易量為15千克的整數倍,最小交易量為15千克,單筆最大交易量為750千克 ,最大持倉量為3000千克。
當持倉達到最大限額時,不得再開相同或相反方向的倉單。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交易量,並在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
富貴金屬報價價
黃金交易價格以交易所即時人民幣報價為準,報價單位:人民幣元/克,報價保留兩位小數。
白銀的報價單位是:人民幣/千克,報價保留到元的整數位。
鎂富貴金屬交易方式
客戶可自行選擇通過電話或網路系統與我們進行現貨全額交收交易或現貨延期交收交易。
現貨全額交易:客戶必須在交易所指定帳戶存入與欲購買金條等值的全部人民幣資金,買入的金條或銀錠可選擇提貨或者再次賣出;客戶如需賣出已提貨的金條,可直接通過我們的櫃檯賣出。
延期交收交易:按即時價格買賣金條或銀錠,延遲至第二個工作日後任何工作日進行實物交收的交易行為,交易時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證金,實物交收時結清剩餘貨款。
保證金
現貨黃金或白銀延期交收交易採用保證金的形式進行,並委託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於成交金額的8%。
費用
客戶在參與延期交收交易過程中,需支付如下費用:手續費、延期費、提貨費、交貨費等。
1、 手續費: 手續費收取標準為不超過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八。
2、 延期費: 延期費收支標準由交易所價格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客戶持有倉位,隔夜需按價格監督委員會確定的延期費率(暫定為萬分之二)繳收延期費。
3、 提貨費/交貨費:黃金 提貨費包括加工費、儲運費等,收取標準為每克14元人民幣;交貨費包括檢驗費、重鑄費等,收取標準為每克6元人民幣。國家規定的稅收由賣方負責。
白銀 提貨費包括加工費、儲運費等,收取標準為不高於成交總金額的10%;交貨費包括檢驗費、重鑄費等,收取標準為不高於成交總金額的5%,國家規定的稅收由賣方負責。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