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架村

長樂市鶴上鎮大架村由王、許、餘三姓組成三個自然村,分成13個墩,共650多戶,2700多人。

村莊組成

毗鄰東平村、大厝村、壺井村、京林村、蓮花村等。近幾年,加快舊村改造、環境整治,鋪設村間水泥路、電話、通信設施的步伐,人民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該村黨支部共有黨員63人,村“兩委”成員7名(其中支委5名)。

服務指南

一、鶴上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受理和轉報的工作程式(每季度受理一次,每季度第二個月報批);

當事人申請村調查、審核、公示(條件不符合,對申請人答覆解釋)條件符合的,填報上報鎮社會事務辦鎮社會事務辦審核(不符合,退回村)符合的,上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審批(不符合,退回鎮社會事務辦)村公示、核准造冊、下撥資金申請人銀行開戶鎮社會事務辦轉匯款申請人到銀行領取保障金。

(二)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A4複印紙);

1、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一份;

2、家庭成員凡年齡在(女:18—45周歲、男:18—50周歲)之間;

(1)屬殘疾人員:需提供殘疾證第1-2頁複印件一份;

(2)屬精神病患者:需提供縣(市)級以上精神病院疾病證明(原件);

(3)屬在校學生:需提供在校證明(原件);

(4)屬重大疾病患者:需提供縣(市)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原件);

3、屬單位人員:需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工資或退休金證明(原件);

4、家庭成員中有配偶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第1-2頁複印件(一份),或法院判決書複印件(一份)。

二、鶴上鎮城鄉居民救災救濟實行生活困難臨時補助的有關業務服務

(一)、受理和轉報的工作程式:

申請人書面申請村核實填表上報鎮社會事務辦審核並經分管領導後領款。

(二)、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人的受災或生活困難要求臨時補助的申請書;

2、申請人的戶口簿或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鶴上鎮各村災民(困難戶)生活補助申請(審批)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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