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皮爾

夏皮爾

夏皮爾出生於1928年,畢業於哈佛大學哲學系,曾任馬里蘭大學教授。有著作《自然科學的哲學問題》等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達德利·夏皮爾(Dudley Shapere),曾任馬里蘭大學教授。有著作《自然科學的哲學問題》等。

人物簡歷

1949年在哈佛大學獲學士學位,

1957年獲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57~1960年任教於俄亥俄州立大學。

1960~1972年任芝加哥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

1972~1975年任伊利諾大學教授、科學史與科學哲學研究計畫主任。

1975年起任馬里蘭大學教授,兼任《科學哲學》雜誌編委等職。

1983年任該大學科學史與科學哲學委員會主任。

哲學思想

科學推理過程

夏皮爾認為科學哲學的研究對象是整個科學推理過程。因為,科學理論的評價或辯護要通過推理,理論發現和認識過程的其它許多環節也要通過推理。他不同意邏輯經驗主義者把統一的推理過程劃分為發現範圍和辯護範圍。在他看來,居於科學哲學中心地位的是“學科範圍”。這一概念不是指客觀世界的某一方面或某種自然現象,而是指我們已掌握的包括理論和事實兩方面的知識整體。

他指出,一個學科範圍的特徵是:1、各項目基於它們間的某種關係而合成一個整體;2、互相關聯的整體出了問題;3、這個問題是個重要問題;4、科學對討論這個問題是“有準備的”。他認為在特定情況下,3、4不必同時具備。

他認為整個科學推理過程依次包括以下這些問題:1、什麼理由或何類理由引導科學家把某些知識或資料的全部看作一個整體,看作構成一個有待研究的統一的題材、範圍?2、怎樣描述這些資料?在科學發展的更高級階段怎樣修改這種描述?3、在這樣的資料中發現何種缺陷?把這些缺陷看作必須繼續研究的科學問題的理由何在?哪些問題較重要?科學對於研究它們是否已“有準備”?4、什麼理由導致特殊研究方針的產生?認為某些方針較之其它解決問題的辦法更“有希望”的理由何在?5、期望甚至要求給那些問題尋求具有一定特徵的某類答案的理由何在?6、把一個科學問題的某一答案看作是適當的並接受它,其理由何在?在夏皮爾看來,這些都是科學哲學的主要問題,但只有第6、在較小程度上還有第2的問題被科學哲學家結合歸納邏輯的討論認真、仔細地研究過。80年代以來歷史主義者對其它問題也開始給予較多的注意。但他認為許多歷史主義者的觀點,最終只是否認,而不是解答這些問題。因此,他既反對邏輯實證主義者單純探討歸納邏輯問題,又指責有些歷史主義者公然否認科學的合理性。他主張在整個認識過程中,從形成學科範圍、提出問題,直到答案的評價或接受,每一環節都有推理,並非像邏輯實證主義所主張的僅僅在評價階段或辯護範圍才有推理,更不能以社會的或心理的因素代替科學推理,並以此說明科學信念的變化、理論的推陳出新。夏皮爾指出,在科學的發展中有一個基本理由,有一個邏輯。

歷史主義和科學實在論立場

夏皮爾堅持歷史主義和科學實在論的立場。他承認科學推理的一切環節都同科學內容密切相關,為解決科學推理問題所使用的“標準”,都是科學知識的組成部分,因而不能把推理方法或合理性標準當作持久不變的,並把它同變化發展的科學知識內容割裂開來。夏皮爾同一切歷史主義者一樣,根據科學史上有過許多不同的方法、標準這個事實,認為規則和標準隨科學知識的發展而變化,並沒有超歷史的科學方法和普遍適用的標準。另一方面,他又指出,雖然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標準,但往往有把兩類不同標準聯繫起來的發展鏈條,並能夠據以揭示兩者之間的“合理演化”。因此,他不贊成某些歷史主義者把不同時期的科學與科學方法都看作是不可比較、毫無高下之分的;更不贊成他們把理論的選擇和更替看作是由社會或心理因素決定的而與推理無關的觀點。他指出,前者將否認科學變化的進步性,後者則會懷疑科學演變的合理性和科學知識的客觀性。

對理論和觀察關係的認識

夏皮爾對於理論和觀察的關係問題也提出新的看法。他反對邏輯經驗主義者和T.S.庫恩、P.K.費耶爾阿本德的觀點,認為邏輯經驗主義者脫離任何背景知識談中立的觀察是錯誤的;而庫恩等人把在觀察時套用背景知識的必要性稱為“觀察的理論負載性”,並似乎認為這種負載會導致曲解實驗結果,以致懷疑科學經驗的客觀性,這同樣是毫無根據的。在他看來,套用於觀察的背景知識是成效卓著而被接受的,科學觀察“負載”背景知識並不導致觀察“有偏見”,事實上背景知識的運用並不是認識的障礙,而是知識賴以增長的唯一途徑。他既承認一切知識都以觀察為基礎,又認為觀察以背景知識為前提。這就是他解決這個問題的途徑。

批判預設主義和相對主義

夏皮爾在《現代科學和哲學傳統》這篇論文及其它著作中指出,哲學有一個傳統,那就是試圖理解尋求和獲得知識的過程。例如,尋求知識的方法是什麼?一種信以為真的知識的基本特徵是什麼?這也就是說,哲學要解決科學知識的本質和它的方法論問題。

從哲學史和現代西方哲學來看,對這個傳統問題的回答,有兩個極端:預設主義和相對主義。預設主義以柏拉圖、康德、早期維根斯坦和邏輯經驗主義為代表。“他們持有一個共同的假定,即在尋求知識的事業中有某種預設的、或基本的或必然的東西。這種預設的或基本的或必然的成分據說是不會被我們可能達到的任何新知識修正或摒棄。此外,通常還認為,這種成分被假定為構成科學的特徵性的、確定的特點”。這種預設主義有種種表現形式和說法。

第一,這種預設的、基本的、必然的、不可修正和摒棄的東西被稱之為科學方法。套用了它,我們就能獲得關於世界的知識;如果我們一旦發現了這種方法,它就不會被我們套用這種方法可能獲得的任何信念所修正或改變。他認為在近代自然科學的確立時期,伽里略用來從事發現或發明的方法就具備這樣的特徵。

第二,這種方法既然是用來表征科學的,那么它就必然有預設主義的本體論或認識論的主張。例如:康德認為,如果沒有他所說的“直觀形式”(空間和時間)以及“思維形式”或“範疇”(其中包括每事必有因的思想和實體,即有自在之物存在的思想),則知識就不能存在,尋求知識就無從說起。這些直觀形式和範疇,不僅是我們知識形成的基礎和條件,而且不管我們在經驗中獲得什麼新的知識或發現,都不能對它們加以修改或拋棄。

第三,它必然要預設一些原理或規則。例如:自然界的“齊一性原理”,即自然界總是以同樣方式起作用;自然界的“簡單性原理,即自然界最終是簡單的;自然界的“統一性原理”,即自然界有可能用一種統一的理論理解;J.M.凱恩斯的“有限獨立異種原理”,即自然界僅有有限數目的不同種類事物。邏輯上的歸納推理規則和演繹推理規則在科學推理中普遍運用,不會因科學的新發現和發明而發生改變。這些都是尋求知識事業中的“必然預設”。

第四,它必然要預設一些“元科學”概念。例如:邏輯經驗主義者就預設了像“證據”、“觀察”、“理論”、“解釋”、“確證”等概念,“用它們來談論關於科學的概念,主張或論據,它們所具有的意義與不斷增長著的科學的特定內容完全無關,它們的意義構成了算作是一個證據、一個觀察、一個理論、一種解釋等等東西的特定特性,也就是說,它們的意義構成了什麼是證據、什麼是觀察等等。而當你理解了其中每個概念,並把他們全都放在一起時,你就對什麼是科學或什麼是科學的下了定義,即定義了科學的本質,儘管他們不願意用這個詞,但這個詞還是適用的。做某種不適合那些定義的事情也就是做按照定義它不是科學的事情,因此你只要從事科學,你就不能違背這些定義”。

以上四種表現形式和說法,都是建立在“不可違背性論點”基礎上的。它由兩部分組成,不可違背性原理和預設中不可違背成分。不可違背性原理認為存在著某種東西,不管它的精確特徵是什麼,它對於尋求知識事業,特別是對於科學是預先假定的、基本的、必然的,它們不會因為我們可能達到的任何新科學知識或信念而被修改或拋棄。不可違背成分指科學預設中總存在這些成分,它們構成科學的特徵。夏皮爾將它們統稱為“不可違背性論點”。

哲學對於科學知識獲得過程的另一極端解釋是相對主義。相對主義既反對哲學史上的懷疑論者,又反對以邏輯經驗主義為代表的預設主義。懷疑論主張,人們不可能有任何知識,人就是萬物的尺度、決定者;而預設主義又往往把預設當做先天的,並進而斷言它們構成了科學恆定不變的本質。相對主義認為:“我們當做知識的東西只不過是我們隨意預設的一種功能。”他們堅持認為,各種知識、理論、方法都是科學家各自提出的不可違背的預設。在科學哲學中,相對主義的著名代表就是歷史主義學派的庫恩和費耶阿本德,他們雖然藉助於科學史材料,揭露和摒擊了邏輯經驗主義的預設主義、辯護主義、絕對主義,但是他們又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否認科學理論發展的合理性、進步性和衡量合理、進步的標準。他們強調新舊理論和方法的不可通約性,選擇的任意性。“相對主義的嚴重危險在近代看來確實是實際存在著,因為科學史家帶來的科學中的徹底的、基本的變化已經使他們中的許多人的確走向相對主義。因此在庫恩的很有影響的著作《科學革命的結構》中,科學周期性地經歷著猛烈的革命,在革命前後,整個科學的結構已經改變,革命前後的範式是不可通約的,其中包括每個接受的概念,像觀察、事實、問題、方法、標準等等都是不可通約的;對庫恩來說(至少如他那本書中所說),不存在我們據以能夠在範式間進行選擇的超範式的標準了。許多別的科學史家和哲學家的觀點都受到了科學史中發展觀點的影響(最著名的是費耶阿本德),也已經傾向於相對主義”。

夏皮爾對於預設主義和相對主義分別作了批判。關於預設主義,他指出,哲學和哲學史家、科學和科學史家都曾對它予以否定。

第一,美國的實用主義者,尤其是皮爾士和杜威領先抨擊了本質主義和必然真理的學說,並維持了科學是永遠變化、永遠演進事業的觀點。M懷特和奎因也否認有基本真理和必然真理的存在,而認為科學是信念的共同體,其中沒有一種信念會免受修改或拋棄。後期維根斯坦則站在實用主義範圍之外(且很少提及科學)而提出一種論點:我們當做必然真理的東西不過是我們玩弄“語言遊戲”的一種功能,是我們參與其中的“生活形式”的一種功能,因此,除了這些語言遊戲或生活形式之外,沒有必然的或基本的真理,當我們以為某個命題是這種真理的時候,我們必須對“邏輯必然的確實性”表示懷疑,並尋求揭露我們所作的錯誤推測的語言學基礎。

第二,科學發展本身也駁倒了有所謂必然的不可修改不可拋棄的真理存在的觀點。例如,關於一切終極原因都用運動著的物質的相互作用來加以說明的思想;關於歐幾里德幾何學不可違背性思想;關於自然界的基本規律必定是決定論的觀點,它們過去都被認為是不可違背的,但現在都已被拒斥,甚至被否認為是真的。“新思想已被引入科學,它已遠遠超出我們所能預料到的任何東西”,“所有這一切以及更多的情況表明,看來有理由同意,我們以為是必然的和不可違背的任何東西都必定是可疑的,科學思想也不能受任何思想的限制”。

第三,科學史的研究結果已經指出,科學已經經歷了根本的深刻的變化,這些變化不僅表現在新事實的發現和新觀念的確立,而且還擴展到使用的方法論(與不可違背的科學方法的擁護者相反)、合法與不合法的科學問題之間的區別(與卡爾波普爾的證偽主義和邏輯經驗主義者的證實主義相反),被認為是可能的或正確的解釋(被認為與亨普爾和其它人相反),被認為是觀察或觀察證據,甚至探究的標準和目的(與實際上所有的實證主義哲學家相反)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這一提示告訴我們:科學中不存在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不存在原則上可免受修改或摒棄的東西:不論是所謂的事實、理論、概念、問題、方法、思維方式,甚至像某些據說是可免受修改或摒棄的一組元科學概念中的定義,都是如此”。

夏皮爾也依據哲學和哲學史、科學與科學史對相對主義進行了批判。他指出,相對主義乃是哲學思想方法上走極端的結果。他們要求不同的科學的理論和方法要么就是絕對同一,要么就是絕對不同,否認它們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這樣,哲學上的形上學傳統就導致了科學理論和方法的主觀化、凝固化。其次,他反對相對主義的“不可通約性”的論點,主張科學演化是具有合理性的,在不同的兩類“範式”或“標準”之間存在著合理髮展的鏈條,它可以對前後發展的科學理論進行比較,從而指出現代科學比以往科學要好的事實。

科學發展觀

夏皮爾既反對預設的不可違背性論點,又反對相對主義的“不可通約性”論點,它們最終是殊途同歸的,都會否認知識的可能性。因為預設主義的不可違背性論點反覆地說明,如果沒有不可違背的東西,就不可能獲得知識;而相對主義的“不可通約性”論點又反覆證明,我們不可能獲得統一的首尾一貫的知識。夏皮爾則主張:科學中一切都是可變的、可修正的、可拋棄的,但是科學的發展又是有聯繫的、可比較的、合理的。他認為,這種知識觀同時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科學的各個方面——例如包括迄今已被區別的觀念、事實、方法、標準、定義概念(元科學概念)等等所有這些原則上都是可以修改的,當然,儘管它們事實上不需要實際上不斷被修改”;第二,“能夠做這樣修改是根據某些理由,這些理由則是基於我們從事科學事業過程中所學會的東西”。這樣,若滿足這兩個條件,則可建立以合理性為基礎的科學發展觀。“儘管在一個時期被當做合理的科學理論、問題、解釋、考慮可能會極為不同於另一時期被當做合理的理論、問題等等,但常常有聯結兩套不同標準的發展鏈條,通過這鏈條可以找出這兩者之間的合理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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