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縣供銷聯社

(二)研究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並組織縣供銷社所屬企業具體實施。 (三)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指導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政策性業務經營工作。 (六)指導供銷社系統的科技開發和推廣工作,推進科教江興社。

單位簡介

城步縣供銷聯社是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縣人民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對全縣供銷合作社負有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職責,主要職責: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有關的政策建議。
負責研究制訂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指導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再生資源政策性業務經營工作;指導基層供銷社、公司的業務活動;指導、監督和管理供銷系統的資產管理,依法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確保供銷系統穩定。指導供銷社系統的科技開發和推廣工作;研究制訂供銷社系統內部財產安全基金統籌和災害補償方法;指導和檢查供銷社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全國、省、市供銷社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有關的政策建議。
(二)研究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並組織縣供銷社所屬企業具體實施。
(三)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指導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政策性業務經營工作。
(四)指導全縣供銷社開拓農村市場,推動全縣供銷合作社組織農民進入市場,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綜合服務;建立和完善本系統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體系;預測預報相關的市場信息.
(五)指導和監督供銷社系統的資產管理,依法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供銷社系統的科技開發和推廣工作,推進科教江興社。
(七)研究制訂縣供銷社所屬單位人事、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八)指導供銷社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獎懲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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