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規範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規範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規範》是國內第一部關於軌道交通工程設計的地方標準。該規範與國標和世界其他城市相關標準比較,注重“人文、綠色、科技”三大理念,落實“安全型、服務型、環境友好型、節能型、快捷高效型、網路化、國產化、標準化”等八項要求,可操作性強,並且在通風、空調與採暖、供電系統、通信、信號、自動售檢票系統、運營組織、車輛、線路、軌道、防災、環境保護、節能等多個方面實現了突破,較好的體現了北京特色。

綠化

軌道交通設計應採取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避開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以及地震觀測台。

噪音責任

地上線路穿越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時,環境噪聲白天不得高於50分貝,夜晚不得高於40分貝;穿越居民、醫療、文教等敏感區域時,白天不得高於55分貝,夜晚不得高於45分貝。

風亭、冷卻塔離居住、醫療、文教、科研區等一類敏感點距離不小於30米。對於地上線路沿線既有的聲環境保護目標,列車運行噪音預測超標時應設定聲屏障。

乘坐人數

捷運列車分為A型車和B型車。捷運的“車輛定員數”為車輛座位數、車廂內空餘面積站立的乘客數之和,站立乘客數按每平方米5人設計。A型車“車輛定員數”為266人,B型車“車輛定員數”在198人到215人之間。同時車輛結構強度應滿足每平方米9人站立的標準,乘客人均重量按每人60公斤計算。

行使規範

捷運、輕軌等軌道交通車站應在站台邊緣設定站台門,如安全門或禁止門,將軌行區與候車區隔離。列車停穩後才能開啟車門,停站時間不小於25秒。

扶梯標準

要求車站公共區的自動扶梯傾角應採用30度或27.3度,暴露在室外環境下的自動扶梯和自動步道宜加設頂棚和圍護裝置。

新建車站的站台至站廳、站廳至地面應設無障礙電梯。要求城市軌道交通一律採用公共運輸型自動扶梯。自動扶梯、自動步道應接受遠程監視和車站的視頻監視,其傾斜角分別不得大於30度、12度。其中,對於事故中最關鍵的“保險”——附加制動器,標準要求除符合現行國標外,還應滿足在安全迴路斷開、急停按鈕動作、鑰匙開關停梯後延時動作的要求。

安全要求

所有軌道交通工程應具有預防、報警、疏散、救援等綜合安全措施。

嚴禁在地下車站配線區的富餘空間中設定與車站無關的商業用房、設備及倉庫用房。地下車站配線上層空間嚴禁布設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遊藝廳、卡拉OK、快餐廳、網咖等人員密集和火災危險性大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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