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粗糙度
地表粗糙度,是反映地表起伏變化與侵蝕程度的指標,一般定義為地表單元曲面面積與投影面積之比。
概念
在地理信息系統方面:地表粗糙度是反映地表起伏變化與侵蝕程度的指標,一般定義為地表單元曲面面積與投影面積之比。
地表粗糙度通常有兩種理解,一種是從空氣動力學角度出發,因地表起伏不平或地物本身幾何形狀的影響,風速廓線上風速為零的位置並不在地表(高度為零處),而在離地表一定高度處,這一高度則被定義為地表粗糙度,也稱為空氣動力學粗糙度。另一種主要是從地形學角度出發,將地面凹凸不平的程度定義為粗糙度,也稱地表微地形。地表粗糙度反映地表對風速減弱作用以及對風沙活動的影響 ; 其大小取決於地表粗糙元的性質及流經地表的流體的性質,即粗糙度反映了地表抗風蝕的能力, 提高地表粗糙度可以有效地防止風蝕的發生。等級分類
GBJ9-87將全國粗糙度等級由TJ9-74的陸海兩類改成A、B、C三類,但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蓬勃發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對大城市中心地區,其粗糙度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考慮到大多數已開發國家,諸如美、英、日等國家的規範以及國際標準ISO4354和歐洲統一規範IN1991-2-4都將地面粗糙度等級劃分四類甚至五類(日本)。為適應當前發展形式,這次修訂也將三類改為四類,其中A、B兩類參數不變,A類系指近海海面、海島、海岸、湖岸及沙漠等,其粗糙度指數取0.12;B類系指空曠田野、鄉村、叢林、丘陵及房屋比較稀疏的中小城鎮和大城市郊區,其粗糙度指數取0.16;C類系指有密集建築群的城市市區,其粗糙度指數有0.12改為0.22;D類系指有密集建築物且有大量高層建築的大城市市區,其粗糙度指數取0.3。粗糙度指數主要根據近年利用高塔和氣球的風速觀測資料經統計分析得出的。在計算各地風速變化時,則將按當地所屬粗糙度等級分別計算出各個高度的風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