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條款:
1.有問題的付款通知/發票補充條款
第一條本補充條款的適用A.如果買方對一筆應付款存在爭議或疑問,且該類應付款的累計金額少於信用額度的15%,則應遵守以下規定:通知B.若該項有爭議的應收款在最高延長期到期日逾期未付,被保險人不需通知保險人。C.儘管該款項在最高延長期到期日逾期未付,保險人仍將繼續承保與該買方簽契約項下的出貨(或提交的發票)。逾期應收款列表D.被保險人須在每個季度將所有存在爭議或疑問的,且在最高延長期到期日仍未付清的應付款列成逾期應收款明細表遞交給保險人。財務困境E.該補充條款不影響如下要求:被保險人必須將可能引發損失的事件或情況通知保險人。
第二條補充條款的解釋保險契約的其他條款和規定適用於本補充條款,但任何與本補充條款矛盾之處,以本補充條款為準。2.預付保費的調整和最低保費保險人將在保險期末按照被保險人申報的業務量計算保險年度的保費總額。如果結算的保費高於預付保費,被保險人應補付所要求的差額部分。如果結算的保費低於預付保費,保險人將退還差額部分。但是,最低保費將不給予退還。3、預付保費的調整保險人將在保險期末按照被保險人申報的業務量計算保險年度的保費總額。如果結算的保費高於預付保費,被保險人應補付所要求的差額部分。如果結算的保費低於預付保費,保險人將退還差額部分。4.安卓信用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信用額度評估諮詢服務所有本保險契約下有關由我們(保險人)批覆的信用額度的條款都適用於從安卓信用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獲得的信用額度批覆。被保險人同意指定,由安卓信用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信用額度的申請,進行信用調查及信用額度評估。安卓信用信息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提供這項信用額度諮詢服務並根據保險明細表中規定的信用額度評估費直接向被保險人收取費用,但被保險人將從我們(保險人)處收到信用額度的批單。5.單一信用額度收費規定保險人將按照保險契約明細表中規定的收費標準每年對每個申報信用額度的買方向被保險人收取一次信用額度審核費用,此費用包括所有保險人針對信用額度審核的回覆,批單及每年信用額度更新。6.固定信用額度審核費用人民幣****將作為本保險契約年度最終固定的全部信用額度審核費用。7.保單名詞定義的特殊套用在本保險契約中提及的“***天的最高信用期限”只適用於*******。對於其**部門,最高信用期限為**天。8、指定賠款接受人約定保險人確認所有保險契約項下的賠款款項將會直接支付給*銀行名稱與地址(指定賠款接受人),但是,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項下的義務不受此約定的任何影響。
9.貿易融資條款
第一條本補充條款的使用本條款適用於任何本保單所承保的契約,且中國銀行,作為“融資方”已經從保單明細中指明的被保險人處收購了在這些所承保的契約項下的債務,匯票或本票等。第
二條共同被保險人融資方須為本保單項下的共同被保險人。除非另外規定,被保險人與融資方須共同履行連帶義務。
第三條賠付指定融資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指定自己作為獨立的一方來向保險人提交索賠申請,對索賠進行協商並達成解決方案。否則索賠申請的提交,對索賠進行協商及解決方案的達成仍視為是被保險人的責任,且融資方必須遵守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達成的賠償協定和方案。
第四條賠付A賠付金及其他任何應由保險人支付的費用都將支付給融資方,融資方收到所有的賠付後,即視為保險人履行了對被保險人的全部責任或是支付了所有到期應付款。B當融資方超過一個,並且在保單項下有一個或多個指定的賠付方時,無論是否有貿易融資的附加條款,只有當多方通過協定或其它形式達成統一後,保險人才會支付賠償。
第五條保險契約管理被保險人,而非融資方,有權利和義務執行保單條款(包括支付保費,提交所有申請與業務申報及其他通知等)。同時保險人也只將所有的通知和與保單相關的信息傳送給被保險人。賠付申請應由被保險人提出,除非融資方已在上述第三條條款下指定自己作為賠付方,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將直接與融資方就賠付事宜進行聯繫。融資方將得到保單明細的副件。
第六條保險契約條款的更改沒有融資方的同意,被保險人不能與被保險人商議更改保險契約及條款(信用額度審批除外)。
第七條附加條款的解釋保險契約的其他條款和規定適用於本附加條款,但任何與本附加條款矛盾之處,以本附加條款為準。10.分開的信用額度對下列不同公司簽署的貿易契約,須分開申請信用額度並提供相應的保單序號。公司名稱特定序號11.現有信用額度的接管保險人同意從接管當日起接管由之前的保險人批覆的現有的有效信用額度,直至保險人其自身批覆了關於這些額度的最終信用額度,並且保險人同意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信用評估。信用額度接管協定中不包括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商議保險契約過程中,保險人已拒絕承保的那些買方。若在審核被保險人的買方信用額度申請的過程中,保險人對個別案例不準備批覆與之前的保險人相同的額度,保險人須就此額度做出解釋並與被保險人商議。同時,保險人應努力尋求一個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保險人同樣同意承保在保單期限開始當日已存在的契約項下的應收款,然而超過被保險人保單項下最高延長期的那些逾期款項除外。12.擔保若應收款由銀行全部擔保,則本保單不適用於此類應收款。若保險人要求被保險人取得銀行擔保,且保險人將此作為批覆信用額度的條件,則本保單的條款將完全適用。若應收款由銀行部分擔保,然而保險人未將此要求作為批覆信用額度的條件,則本保單在以下附加條款下適用:1.保險人計算被保險人的損失時,損失金額為買方應收款減去i)被保險人或買方有權用付款、抵消、反索賠、扣減或其他方式在定損日借記買方賬戶的任何金額,ii)被保險人節省的任何費用,以及iii)銀行擔保的收益(此收益被獨立地分配到被保險人的賬戶,且在保險人計算保險人損失時抵消其損失金額)。收到的所有其他金額應根據契約條款分配。2.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人申報超過銀行擔保的那部分應收款。若契約由銀行部分擔保,則為使本保單補充條款適用,被保險人必須將此銀行擔保的存在告知保險人。13.過期債務的通知被保險人無需通知保險人金額小於人民幣*****元的過期債務。若債務在最高延長期截止之後未償清,保險人將繼續對已傳送貨物或已向買方開具發票的服務進行承保。然而,雖然有本補充條款的規定,被保險人仍有義務通知保險人任何可能導致損失發生的情況。14.指定買方的排除本保單不適用於&VARI001與訂立的契約。15.包含增值稅的承保本保險契約承保的貿易契約的金額包含增值稅。因此,業務申報須包含增值稅。計算損失時買方未付款項均應含增值稅部分。被保險人須採取應有措施保證政府退還與損失相關的增值稅.退還的增值稅中屬於保險契約項下的回款應從速歸還保險人。16.對保單項下的特定銷售契約提高最大保險責任針對被保險人與********有限公司簽訂的買方號碼為********的銷售契約,保險人將在契約期限內給予最大的保險責任,為********元。17.信用前風險(承保在發貨前或為服務開具發票前發生的損失)
第一條承保的損失在此補充條款下,保險人同意按承保比例承擔被保險人在信用前風險承保期內由於買方破產而產生的任何損失。
第二條信用前風險的承保期承保的開始A.承保開始於貨物開始生產的日期或提供服務的日期,這些日期在與買方簽訂的契約中有規定。被保險人必須能夠以保險人滿意的方式使其得知每一份契約所規定的準確的貨物開始生產日期或服務提供日期。信用前風險的承保期B.被保險人繼續承保直至發貨(或者,直至所提供服務的每一張發票均已開給買方)。最長承保期C.不論如何,在貨物開始生產日期(或者,針對服務,提供未開具發票的服務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的6個月後承保停止,或者在契約訂立日期的6個月後承保停止,以最短的期限為準。
第三條索賠和追回款申報期限A.有關未發貨物或未開具發票服務的索賠,被保險人必須在致損事件發生後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損失的計算B.保險人計算有關未發貨物(或未開具發票服務)的損失時,損失金額為被保險人在設計、生產和提供這些貨物或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其中包括被保險人為履行契約義務而必須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只要該款項與這些貨物有關。本保單項下的保費成本不計算在內。保險人在計算損失時將扣除指定減除額以及被保險人已從其它渠道,例如貨物或材料的二次銷售,追回的任何其他款項。受限於契約金額C.若契約被全部履行,保險人支付的金額不超過買方應為這些貨物或服務支付的金額。受限於信用額度D.被保險人支付的金額(在此補充條款和本保單項下)不超過買方信用額度的擔保比例。追回款E.關於信用前風險的索賠,保險人持有的金額不得高於其支付的金額。
第四條申報和保費在發貨日申報A.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報時需列明在申報單指定的期限內所傳送貨物或開具發票服務的價值。補充申報B.當買方在發貨(開具發票)之前破產,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人補充申報自破產日起,已生產但未傳送的貨物的總價值以及已提供但未向買方開具發票的服務的總價值。此申報必須在本保單最近生效日的6個月內提出。C.在本保單未續簽或本保單被終止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人補充申報自本保單最近的生效日起,已生產但未傳送的貨物的總價值以及已提供但未向買方開具發票的服務的總價值。此申報必須在本保單最近生效日的6個月內提出。
第五條承保的取銷自動取銷A.若買方在最高延長期的失效日有任何逾期款項,本保單不適用於在該日期之後與該買方所訂立的契約。保險人取消承。。。。。
參考資料:http://www.mcjr.cc/ProCenter/Detail/Index/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