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低價評標法

若投標人的報價不等於招標人發布的合理低價,則作為廢標。 固定低價評標法是固定低價招標法中特有的評標方法,僅見於政府採購的小型工程。 在固定低價低價招標中,若經評審,只有一家合格的投標人,仍可確定其為中標(候選)人。

定義

是指投標人的報價必須等於招標人發布的合理低價,當投標檔案滿足招標檔案的其他實質性要求時,就進入隨機抽取中標人的環節的評標方式。若投標人的報價不等於招標人發布的合理低價,則作為廢標。通常,投標人須按照招標人的要求提供工程合理低價確認函,以替代單項、單位工程費匯總表等各種價格表。固定低價評標法是固定低價招標法中特有的評標方法,僅見於政府採購的小型工程。

原理

小額工程的成本、利潤較為明確,合理低價包含了投標人的成本與利潤。

特性

報價統一,不會導致惡性競爭或串通抬價。固定低價評標法與綜合評分法、性價比法、價分比法等不同,前者屬於屬於定性評審法,後三者均屬於定量評審法。[1]

實現

投標人只有一個相同的報價。不得高於此固定低價,也不得高於此固定低價。報價雖公開、固定,但投標人仍需核算投標成本,以採取相應對策。投標報價包括:詢價、核算成本、確定報價。在固定低價低價招標中,若經評審,只有一家合格的投標人,仍可確定其為中標(候選)人。固定低價評標法因報價固定,並不能體現出充分的競爭性,尤其容易引發掛靠圍標,故不利於擇優。[1]

套用

案例:在某工程施工招標中,招標檔案規定採用了固定低價評標法進行評審,其公布的合理低價僅比審核價低幾千元,結果有一個投標人按照審核價報價,在商務評審時,該投標檔案隨即被作為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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