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加強建築節能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我省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全面完成建築節能工作任務,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全縣建築節能工作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充分認識加強建築節能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建築節能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實現節能減排目標、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途徑。我縣人口總量大,人均占有資源少,經濟發展與能源資源供應的矛盾日益加劇。建築能耗約占社會總能耗的28.6%,建築節能工作成效直接關係到今後一個時期全縣節能減排任務能否順利完成。隨著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深入開展,我縣建築節能工作與先進市縣相比,還存在諸多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是對建築節能工作認識不足,工作體制、機制和有關政策體系尚未形成;既有建築總量大,能耗高,實施改造難度大;建築節能技術薄弱、產品單一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化進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築能耗將持續增長。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建築節能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建築節能作為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內容,科學規劃,依法管理,紮實推進,不斷提高全縣建築節能水平。
二、我縣建築節能工作的目標任務
確保城鎮新建建築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實施率達到97%以上,完成省廳下達的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任務,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規模化套用,抓好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加強公共建築用電管理,指導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抓好低能耗、綠色建築示範帶動等工作。
三、全面推進新建建築節能工作
(一)嚴格執行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築的通知》(豫政辦〔2005〕86號)要求,全縣全面執行居住建築65%、公共建築50%的節能設計標準。凡屬財政補貼或撥款建築,在嚴格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基礎上,鼓勵執行低能耗和綠色建築標準。
(二)嚴格建築節能監督管理。
1、規劃主管部門編制城市規劃應符合當地可持續發展要求,將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求作為強制性內容;按照節能、節地、節水和環保方面的要求,對不符合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規劃設計不得審批。
2、建設主管部門對經審查不符合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工程項目,不予發放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要按照《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411—2007)要求,對建築節能分部工程進行專項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4、房管部門對達不到節能標準的建築不得允許銷售使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買賣契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三)加大建築節能執法監督力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加強對建築節能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或擅自降低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民用建築條例》(國務院第530號)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已開工工程違反建築節能相關規定的,責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銷施工許可證。
四、建立完善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
(一)加強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節能運行監管。新建公共建築要根據相關要求,安裝分項用能計量設備。公共建築內的所有單位(除醫院等特殊要求的以外),都要遵守國家關於空調溫度設定的規定。政府機關要帶頭厲行節約,發揮表率作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切實抓好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試點示範工作。要積極開展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逐步建立節能監管體系。建築物所有權人要加強建築用能管理,定期對建築物用能系統進行維護、檢修、保養,及時清除系統故障,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二)加快既有高耗能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節能改造。對既有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進行分類統計或監測,對高耗能建築進行能耗診斷、檢測,對建築圍護結構及採暖、空調設備、室內照明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節能改造意見,有計畫地分期分批進行節能改造。
五、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規模化套用
(一)加強可再生能源在城鎮建築中規範化、規模化套用。在城鎮建設中,應結合實際,組織進行太陽能、淺層地能、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的推廣套用。
(二)積極推進新能源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套用。要積極推廣套用太陽能、秸稈制氣和沼氣,鼓勵在農村集中居住點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倡導農村住房節能,結合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因地制宜,推廣套用新型建築材料,逐步推進鄉鎮禁用實心粘土磚工作,改善農村住房隔熱保溫性能。
六、切實加強對建築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建立建築節能工作協調機制。推進建築節能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由縣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加,成立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改革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聯繫會議制度,強化建築節能工作的組織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作為建築節能主管部門,要綜合協調建築節能工作有關事項,研究制定建築節能發展目標、政策措施、技術標準,指導和推進建築節能產品、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大節能、環保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力度,加強牆改基金的徵收使用,重點扶持符合建築節能發展要求的新型牆體材料。發展改革部門在審批各類投資項目時,要強化對建築節能部分的審查。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建設用地的管理,依法查處磚瓦窯場違法用地和取土行為。環保部門在對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時,要將建築節能內容列入審查範圍。科技部門要加大對建築節能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完善有關建築節能激勵政策。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建築節能工作。工商、質監部門要加強對節能材料產品市場流通環節和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使用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建築節能工作。
(二)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體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結合實際,明確建築節能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落實目標責任,將建築節能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與節能減排工作掛鈎,納入對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年度考核體系。要對在建築節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三)加強建築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住建部門要積極宣傳建築節能的重要意義以及相關政策措施,提高全社會節能意識,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切實加強建築節能培訓學習工作,對從事建築項目開發建設、建築節能設計、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監督以及管理單位的人員開展建築節能技術培訓,確保建築節能要求和相關標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