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14年5月26日,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的意見》。
意見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的意見
川機管發〔2014〕34號
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進一步改進文風會風,提升工作效率,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進會風
(一)統籌安排,精減會議。不開知照性會議,能通過電話、發文等方式安排布置的,不得開會;可合併的會議,儘量合併召開;能在局系統內部召開的,不得到外租用場所。
以局名義召開的省直部門和全局性會議,須報經局長審批同意。全省機關事務工作會議每年召開1次,只安排與會議內容相關的人員參加,會期不超過1天,儘可能採用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各處室召開局系統業務會須經分管局領導同意,會議方案送局辦公室備存。
局辦公室負責各類會議計畫的統籌協調,對主題相近、出席對象相同或交叉的會議,提出合併或套開意見報局領導批准後,由處室組織實施。
(二)嚴控會議規模,減少領導陪會。會議承辦處室應準確擬定參會人員名單,除綜合性或有明確要求的會議外,一般不要求主要負責同志參會。專項工作會議按“誰分管、誰出席”的原則確定參會人員。
(三)控制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工作任務部署性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交流性會議的發言材料,由承辦處室事先審核把關,發言時間控制在15分鐘/人以內;專題性協調會議,要注重解決實際問題,防止久拖不決。
(四)抓好會後督查,提升執行效果。各處室(單位)要認真抓好會議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相關部門要按會議分工及時進行督促檢查。
二、改進文風
(一)精簡檔案。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或能用電話、原件批覆等方式辦理的,一律不發;現行檔案規定仍適用,或與已發檔案內容相近的,不再重複發文;經會議部署並明確工作任務的,不再印發檔案;上級檔案有明確要求或確需印發檔案貫徹落實的,承辦處室要結合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不得照抄照轉;能通過簡訊、網路平台等形式辦理的,不再印發紙質檔案。
局報送省委、省政府的請示、報告,原則上不超過3000字。以局和局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檔案,一般應控制在2500字內。
(二)精簡簡報。以局名義對外印發和向上級報送的簡報,只保留《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簡報》。局內部簡報信息刊物合併為綜合性的《政工簡訊》。重大階段性專項工作,經局領導批准,可辦專項工作簡報,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停辦。
簡報整期篇幅一般不超過2000字。
(三)落實辦文限時制。省直部門來文徵求意見或會簽的檔案,按限期要求或至多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直屬單位和服務對象的請示事項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確因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應說明原因並據實提出回復時間。
(四)加強文印管理,節約經費開支。局機關印製檔案材料,在堅持保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由局文印室統一印製(雙面印製)。需在其他印刷廠印製的,應經分管局領導批准。
在文印室領取辦公紙張,須經處室負責人簽字同意。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