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設備要求
四川省樂雙源水處理設備製藥工業符合2010版GMP認證製藥用水要求 1.GMP對製藥用水製備裝置的要求 1.1、結構設計應簡單、可靠、拆裝簡便。 1.2、為便於拆裝、更換、清洗零件,執行機構的設計儘量採用的標準化、通用化、系統化零部件。 1.3、設備內外壁表面,要求光滑平整、無死角,容易清洗、滅菌。零件表面應做鍍鉻等表面處理,以耐腐蝕,防止生鏽。設備外面避免用油漆,以防剝落。 1.4、製備純化水設備應採用低碳不鏽鋼或其他經驗證不污染水質的材料。製備純化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1.5、注射用水接觸的材料必須是優質低碳不鏽鋼(例如316L不鏽鋼)或其他經驗證不對水質產生污染的材料。製備注射用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1.6、純化水儲存周期不宜大於24小時,其儲罐宜採用不鏽鋼材料或經驗證無毒,耐腐蝕,不滲出污染離子的其他材料製作。保護其通氣口應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儲罐內壁應光滑,接管和焊縫不應有死角和沙眼。應採用不會形成滯水污染的顯示液面、溫度壓力等參數的感測器。對儲罐要定期清洗、消毒滅菌,並對清洗、滅菌效果驗證。 2.製藥用水的輸送 2.1純化水和製藥用水宜採用易拆卸清洗、消毒的不鏽鋼泵輸送。在需用壓縮空氣或氮氣壓送的純化水和注射用水的場合,壓縮空氣和氮氣須淨化處理。 2.2純化水宜採用循環管路輸送。管路設計應簡潔,應避免盲管和死角。管路應採用不鏽鋼管或經驗證無毒、耐腐蝕、不滲出污染離子的其他管材。閥門宜採用無死角的衛生級閥門,輸送純化水應標明流向。 2.3輸送純化水和注射用水的管道、輸送泵應定期清洗、消毒滅菌,驗證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4壓力容器的設計,須由有許可證的單位及合格人員承擔,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鋼製壓力容器》(GB150-80)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水處理設備水質標準
四川省樂雙源水處理設備製藥工業符合2010版GMP認證的純化水水質標準電阻率:≥0.5MΩ.CM,電導率:≤2μs/cm 氨≤0.3μg/ml 硝酸鹽≤0.06μg/ml 重金屬≤0.5μ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