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喀什地委、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喀黨辦字)[2016]37號,設立喀什市統計局,為政府工作部門。

喀什市統計局屬正科級單位,人員編制 20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事業編制4人,工勤事業編制1人),領導職數3名,班子成員 2人。局機關內設黨政辦公室、綜合科、農村經濟科、城市經濟一科、城市經濟二科、普查中心、計算站等七個科室。目前我局在編在崗人員共有17人,編外工作人員7人。系統設黨支部1個,有黨員11人。

職能轉變

(一)加強文化產業統計、產業大個體戶統計、紡織業統計和固定資產投資聯網直報工作。

(二)加強對規模以下和個體工業、限額以下商業、資質等級四級以下建築業制度建立和管理。

(三)加強對全市部門統計工作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及管理。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喀什市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和統一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依照國家、自治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地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區情區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地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六)負責組織全市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共享和發布。

(七)負責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貫徹落實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建立健全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指導本市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宣傳、貫徹、檢查、監督統計法規實施,維護統計工作者合法權利,揭露、查處各種違反統計法規的行為。

(十一)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喀什市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機關行政工作;負責人事、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會務組織、退休幹部和檔案資料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支部黨建和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第一產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農業、林業、牧業及漁業生產經營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農業、林業、畜牧、農機等部門有關的農村社會經濟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場)、街道統計站的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參與全市農業普查;開展農村社會經濟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三)第二產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工業、交通、能源、固定資產、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各專業統計資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撰寫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抓好統計基礎工作,完成年度資料的整理、彙編、提供和歸檔工作。

(四)第三產業辦公室

負責全市商貿、住宿和餐飲業、外經、旅遊、勞動工資、服務業統計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各專業統計資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撰寫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抓好統計基礎工作,完成年度資料的整理、彙編、提供和歸檔工作。

(五)綜合(法規教育)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等核算工作和綜合平衡統計;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報告;完成全市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的有關事項;按月編印喀什市簡明統計資料,負責編髮年度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知識培訓和統計普法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完善統計指標體系及產品,建立涵蓋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環境、治安等多方面的社會發展指標體系。

(六)基本單位辦公室

負責指導、配合本局各專業及普查的數據處理、加工;負責全市統計信息資料庫的建設、管理和套用;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做好“三上企業”字典庫和名錄庫比對、核實和確認工作;對新增單位、變更單位認真核查,蒐集名錄庫更新所需基礎資料,並對基本單位名錄庫信息進行每季維護更新;負責對全市 “企業一套表”和聯網直報工作的指導、審核、匯總、上報;負責內部網路的維護,保證微機及其他設備的正常使用。

人員編制

喀什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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