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御史台精舍碑

唐御史台精舍碑

"唐御史台精舍碑》,開元十一年(72S)鎊立。 御史台精舍碑書法涉及內容為研究唐代的監察制度、監察機構、獄政措施、立法狀況和法制思想

唐御史台精舍碑》,開元十一年(72S)鎊立。螭首方趺,通高185CM,碑身寬64CM,厚14CM,趺寬73CM趺厚40CM。碑文連題18行,滿行30字,崔浞撰文,梁升卿隸書,趙禮刻。碑陰、側及額有當時的御史台官員近千人題名。此碑左下角略有殘損,現存西安碑林博物館。

御史台在唐代是專門負責依據刑法典章來彈劾糾舉百官犯罪的中央最高機構,精舍指的是佛堂,在御史台所設的刑獄旁附建佛堂,是武則天朝出現的新鮮事物,旨在依靠佛教的感化力,使有罪的官員能痛自懺悔,持心向善,以求度盡苦厄,歸命自保。撰者崔浞是唐中宗朝的宰相,碑文則是他在武則天朝任殿中侍御史時撰寫的。
御史台精舍碑書法涉及內容為研究唐代的監察制度、監察機構、獄政措施、立法狀況和法制思想,尤其對研究宗教與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關係提供了重要的依據。御史台是唐代的監察機關,碑文記錄了當時在御史台不僅設有監獄,而且在獄旁還設有精合,這說明當時實行了利用佛教感化囚徒,求佛度難的獄政措施,反映了佛教思想對唐代法制思想的影響.碑陽及兩側刻有曾做過御史的七百多人的姓名。
碑陽碑陽

唐《御史台精舍碑》是件難得的法制史文物。它以石刻史料填補了新舊《唐書》的空白,為研究唐代監察制度、監察機構、獄政措施以及立法狀況與法制思想,尤其是宗教與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關係,提供了重要線索。碑文說明,唐朝在其封建的監察機構——御史台中,不僅設定台獄,而且於台獄之內又置精舍(佛舍)。這一重要的獄政措施,反映了佛教思想對唐代法制思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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