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05月至1987年0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地區分院翻譯兼書記員(其間:1985年09月至1987年07月,新疆政法幹部管理學院政法專業學習);
1987年07月至1990年0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地區分院幹部;
1990年08月至1992年0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地區分院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2年09月至1995年05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地區分院刑一科副科長、正科級檢察員;
1995年05月至1996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託里縣縣長助理;
1996年12月至2002年0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裕民縣委副書記(其間:1998年09月至1999年07月,天津大學新疆班學習);
2002年07月至2003年0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沙灣縣委副書記;
2003年01月至2005年0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沙灣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3年08月至2003年12月,掛職任北京市東城區區長助理);
2005年01月至2006年0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行署秘書長、辦公室黨組書記(2003年09月至2005年12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6年01月至2008年05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九師黨委常委、副政委;
2008年05月至2014年0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其間:2011年03月至2011年07月,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14年07月至2016年0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廳長級)、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6年07月至2018年0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18年01月至2018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18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廳長。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哈德爾別克·哈木扎為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