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蘭區林業局

(六)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區和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護。 (八)組織編制全區《森林經營方案》;指導全區林木種苗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林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二)擬訂全區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核定建設項目異地綠化建設費及收取綠化保證金。
(三)組織、指導全區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退耕還林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指導林場、苗圃及基層林業工作;負責發展森林旅遊事業。
(四)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年森林採伐限額和林木採伐、運輸、銷售計畫指標,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區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林政案件。
(五)指導各類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管護。
(六)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區和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護。
(八)組織編制全區《森林經營方案》;指導全區林木種苗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營林生產、林木採伐、森林撫育、調查設計等林業生產技術規程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全區林業系統安全生產、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指導、監督全區森林分類經營、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指導林場、苗圃發展種、養、采、加和其他第三產業。
(九)指導林業新技術開發、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做好科技信息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有關林業方面利用外資、引進先進科學技術,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全區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區級林業發展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督全區林業基金的使用,參與研究制定涉及林業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審核林業重點建設項目;負責國家、省、市、區林業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擬訂城鄉綠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強化城鄉建設“綠線”監督監察職責。
(十三)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哈爾濱市呼蘭區林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掛黨群辦牌子):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局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全局信息綜合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財務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老幹部工作。

林政資源科

負責起草有關林業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層級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的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和林木採伐計畫;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及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木材檢查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監測、調查和統計分析,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動態;負責全區林政稽查工作,協調解決林權爭議;依法開展林地清理回收和征占用、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負責林政案件查處和信訪督辦工作及承擔本部門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資源區劃、規劃、設計及其成果的審議。

規劃綠化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和退耕還林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植樹造林及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區造林綠化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區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指導各類商品林、風景林的培育、管護,對全區造林育苗業務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對年度造林貸款、造林補助費、周轉金投放提出建議;核定建設項目異地綠化建設費;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森林防火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情況,協調全區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負責重大森林火災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培訓、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森林防火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撲滅森林火災的調度指揮工作;承擔區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其它事項

1、哈爾濱市呼蘭區森林公安局(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森林警察大隊)為區林業局管理的行政機構。
2、所屬事業單位:黑龍江呼蘭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呼蘭區林業工作總站、呼蘭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呼蘭區黃土山林場、呼蘭區中心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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